現狀
超配幹部
遼寧查出超職數配備幹部26272人,江西檢查發現超職數配備幹部5202名;吉林一次性解決和消化23個超配的副秘書長職位;內蒙古全區12個盟、市設有30多個巡視員、63個副巡視員,區發改委班子成員多達17人……
2013年至今,已公布的巡視結果中,因存在“超職數或編制配備幹部”,包括吉林、江西、內蒙古等在內的11個省區市都被“點名。
近年來,國家層面分別於2007年、2009年進行過兩次專項清理。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幹部配備“越減越肥”的現象卻仍然存在。
超職數幹部頻頻闖過“三定”,即便是中央多輪“瘦身令”,依然擋不住機構“超重”,一些副職、虛職更成為超配的重災區。
截至目前(2014年9月),中央巡視組已完成的常規巡視中,11省份超配幹部被“點名”,僅遼寧就查出超職數配備幹部26272人。“清減-膨脹-再清減-再膨脹”的怪圈,凸顯一些地方“官帽子”當待遇發放的隨意性。不正其源,就難以消除公共職位的福利化。
原因
超配幹部
中國組織法中只對“一把手”的職數有剛性規定,但副秘書長等職位的數量沒有明確規定,造成了地方超配的“彈性空間”。
公共職位福利化,不少是對被提拔人的福利照顧,甚至成為利益輸送,目的是為其下一步“上位”鋪好台階。“法律上沒有職務,就先上行政級別。
領導幹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加之一些地方“換一屆領導提一茬幹部”、機構撤銷合併但幹部不減,造成大批“沉官”。
專家建議
超配幹部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認為:“當前要加緊明確副職等崗位的編制多少,定崗定編,出台約束機制,嚴控職能部門的幹部規模”。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湯嘯天說,走出“割韭菜式”的治理困局,不能靠一時的“秋風掃落葉”,關鍵要形成剛性的約束機制。遏制一些地方幹部職數“膨脹衝動”,應從制度、監督、問責等方面多措並舉、多管齊下。
要以立法的形式對領導幹部在各層級的“崗位清單”、“編制清單”做出硬性限制,推進幹部配備法制化,同時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承擔劃定“硬槓槓”,將幹部配備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建立監督舉報網路,對違規超配“帽子”的按照“誰提拔誰負責”原則,追責更應有下文。
清理
2014年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明確了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紀律要求。一年來,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嚴肅地開展整治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兩亂”(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許可權設定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定職務名稱)現象,各地各單位嚴格按職數配備幹部的規矩意識明顯增強。截至2015年1月,全國超職數配備的4萬餘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