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秩序,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完善交通管理和客運市場管理長效機制,創建和諧、文明、有序、安全、暢通的道路客運市場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赤水市交通秩序和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袁曉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劉漢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
王學平 市交通局局長
成 員:曾 強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陳訓書 市交通局副局長
鍾 剛 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隊長
廖朝林 市財政局副局長
先除修 市城管局副局長
袁夕書 市農機局副局長
楊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仕平 市殘聯理事長
盧 英 市監察局副局長
梁 兵 市信訪局副局長
謝建平 市司法局副局長
黃春雷 市物價局副局長
羅紹敏 市工商局副局長
各鄉鎮辦事處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管所,負責全市整治專項行動的指導、協調,陳訓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唐善坤(市運管所稽查隊副大隊長)任辦公室副主任,並從市運管所、公安交警、城管、農機、工商、物價等部門抽人集中辦公。
督查組設在市監察局,負責整治行動的監督檢查工作,盧英兼任督查組組長,吳紹權(市紀委檢查室主任)任督查組副組長,相關成員另行抽調。
三、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並帶有黑惡性質的團伙,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組織者,依法取締各類違法客運車輛經營場所,淨化道路旅客運輸市場。
(二)嚴厲查處私設站點及不按核定站場進站經營的經營行為。旅遊包車違反規定攬客、拉客等違章經營行為,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
(三)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計程車、機車、農用車、三輪車和殘疾人從事非法營運道路旅客運輸的行為,有效保護合法經營者的利益。
(四)嚴厲查處車輛亂停亂放、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超限超載、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整頓交通秩序,確保全全、暢通。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好本次專項整治行動。
交通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維護客運經營秩序,提高服務質量。
公安交警部門: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車輛、非法駕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偵破和查處整治行動中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城管部門: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公共汽車經營行為。
市政府法制辦:做好執法依據的審定和把關工作,積極開展政策諮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工商部門:依法履行市場管理職責,嚴厲查處、取締各類無照經營行為,嚴禁報廢汽車從事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民政部門:認真開展整治過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會救濟工作,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民生政策,確保社會穩定。
法務部門:加強相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和檢查轄區專項整治行動。
殘聯:做好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殘疾人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其先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就業方式。
監察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監督檢查,確保依法、文明、公正執法和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物價部門:嚴厲查處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運價壟斷、運價欺詐、哄抬運價、低價攬客等違法行為。
農機部門:加強農業機械法律法規宣傳及安全教育,嚴厲查處拖拉機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行為。
信訪部門:做好上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與解釋工作,制定違法上訪處置預案。
宣傳部門: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搞好新聞報導,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五、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和宣傳動員階段(2010年1月15日前)
1、進行摸底排查,找準工作重點。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責任分工,對車站、醫院、風景旅遊區、城鄉結合部等非法經營車輛活動猖獗場所進行清查摸底,獲取詳實的第一手資料,將非法營運車輛的經營範圍、經營線路登記造冊匯總,確定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結合實際擬定有針對性工作措施,制定詳細的工作計畫,為實施全面的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準備。
2、深入宣傳發動,確保有效開展。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台、網路等宣傳媒體,採取張貼標語、發布公告、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了解交通秩序混亂和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危害性,爭取民眾對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和抵制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1月16日至2010年3月15日)
1、根據摸排情況,開展專項行動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在集中整治階段要抽調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執法人員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小組,採取集中辦公的方式,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有計畫、有組織開展整治專項行動工作。
2、實行駐點檢查制度,打擊城區計程車非法經營行為。針對計程車駕駛員拒載、拼客、亂收費等行為,在集中整治期間,城區出租汽車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各相關單位派員參加,成立整治小組,設立檢查點,實行駐點檢查制度,對過往計程車的出行目的地、乘車人員、包車時間等進行登記,並進行返程確認。在保護乘客的同時,對計程車的經營行為進行有效管理,嚴厲查處計程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法違章行為。
3、實行駐站管理制度,規範中心城區班線客運市場秩序。為淨化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加強客運站(場)的管理,把好道路旅客運輸組織與管理的源頭關,城區班線客運市場秩序治理工作由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參加,成立整治小組,向客運站(場)派駐管理人員,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在客運站(場)周邊私設售票點和發車點,進行非法組客和運輸的行為;嚴厲查處客運車輛不按核定站場進站經營,站外私自攬客運輸的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旅遊包車違反規定攬客、拉客等違章行為。
4、各鄉鎮、辦事處要對轄區通村公路全面普查,對符合開通農村客運公路要向市交通部門申報開通農村客運,不讓非法經營有可乘之機。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4月10日)
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結合本部門實際,總結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並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各成員單位請予2010年3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書面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情況匯總後於3月23日前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專項整治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赤水、創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為保障專項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市財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
(二)加強紀律,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要認真做好調查筆錄和處理情況記錄,儘量使用先進設備進行取證查處,對違法違章的處罰必須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處罰有據、符合法定程式,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執法人員要著裝整齊並佩帶執法標誌,做到紀律嚴明、文明執勤、依法行政,對徇私舞弊、縱私枉法的執法人員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正面引導。新聞媒體要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宣傳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非法營運的危害,教育和引導廣大民眾自覺抵制各類“黑車”、不坐“黑車”、積極舉報“黑車”。
(四)鞏固成果,長效管理。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制定和完善加強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管理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增強打擊擾亂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