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中一小(10名):語文5名,數學5名。
2、市中二小(7名):語文3名,數學2名,美術1名,體育1名。
3、市中幼稚園(3名):幼師3名。
4、市職教中心(2名):音樂舞蹈1名,計算機1名。
5、赤水一中(1名):數學1名。
6、赤水三中(2名):語文1名,英語1名。
二、聘用對象及條件
(一)學科對象
1、國小教師:具備國小以上教師資格的國小教師;具備國小以上教師資格的超編初級中學(含九年制學校)的教師。學歷為中師以上。
2、幼稚園教師:具備幼稚園(國小)教師資格的幼稚園教師;具備幼稚園(國小)教師資格的國小音樂、美術專業教師。學歷為中師(幼師)以上。
3、音樂舞蹈教師:具備國中以上音樂教師資格的教師,擅長音樂舞蹈藝術,學歷為大專以上。
4、計算機教師:計算機專業教師超編的學校,具備國中以上計算機(信息技術)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專以上。
5、一中、三中學科教師:具備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的教師,高中教齡三年以上,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
(二)報考對象為我市正式在職在崗教師,教齡三年以上。
(三)師範類畢業生報考國小語文、數學學科不受專業限制,報考其他學科按畢業證書專業或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專業報考;非師範類畢業生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專業報考。
(四)思想表現好,年度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五)近三年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三、具體辦法
公開考調教師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和面試)、考核加分、確定考調人員、研究聘用等程式進行。
1、報名工作
報名時間:2008年7月30至31日,符合考調條件的在職在崗教師,自願到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報名。
注意事項:
報考者限報考1個學科。
考調職位(專業)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達到1:3,達不到比例的,調整或取消該職位考調。
報名時交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基本情況、任教學科和現實表現等)、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國語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加分證件(原件和複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和報考費100元。
2、資格審查
由市公開考調中國小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准考證(8月8日前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領取准考證)。報考者持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3、考試工作
①筆試(80%)
筆試時間:8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赤水三中。
筆試內容:幼稚園教師崗位為幼兒學科知識;國小教師崗位為國中相應學科知識;音樂舞蹈、計算機和一中、三中的教師崗位為高中相應學科知識。
②面試(20%)
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比考調職數多一名進入面試。若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考生一同進入面試。為了使面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順利進行,在面試期間,只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不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待面試結束後,再公布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
面試內容:分別對各職位人員相應崗位的基本素質進行測試,採取說課形式。說課準備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15分鐘。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加分項目
考核時間: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
①優質課比賽(4分)
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優質課(含實驗操作)競賽、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獲縣級一等獎(地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加2分,獲地級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加3分,獲省一等獎加4分。
②骨幹教師(3分)
2003年1月至2008年6月獲骨幹教師且保留稱號者,縣級加1分,地級加2分,省級加3分。
③優秀教師(3分)
獲表彰的優秀教師(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德育工作者),市教育行政部門加1分、縣級加1.5分,地級加2分、省級加3分。
以上加分因素是同一項目以最高分計算,不重複計算。
5、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加分成績的總和。
6、確定考調人員
根據考調崗位,考生在報考的層次學科(崗位)內,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調人員。如出現末位總成績並列的考生,採取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又並列的考生,再採取以筆試與面試的成績之和的高低確定名次;如筆試與面試的成績之和再並列的考生,重新進行筆試。
7、研究聘用
考調人員公示後,報市政府研究決定,實行6月試用期,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契約,按程式審核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對象是中級以上職務的,應視用人學校職務崗位情況重新聘任;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手續,不勝任者取消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領導
由市公開考調中國小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紀委(監察)負責對公開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廣大幹部民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從嚴查處。
五、未盡事宜,由市公開考調中國小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OO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