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經濟開發區

贛縣經濟開發區

贛縣經濟開發區位於江西省贛縣縣城北部,前身為贛縣工業園,由紅金工業小區、洋塘工業小區、儲潭工業小區組成。始建於2001年,2006年被省政府認定為省級工業園,2009年10月,經省政府批覆,更名為江西省贛縣經濟開發區,2010年獲批江西省鎢和稀土產業基地、台商創業園、台灣產業基地三塊牌子,2011年獲批為江西贛州銅鋁有色金屬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江西贛州稀有稀土金屬循環經濟產業基地,2007年洋塘工業區被列為國家小企業創業基地。

基本信息

園區概況

贛縣經濟開發區位於江西省贛縣縣城北部,前身為贛縣工業園,由紅金工業小區、洋塘工業小區、儲潭工業小區組成。始建於2001年,2006年被省政府認定為省級工業園,2009年10月,經省政府批覆,更名為江西省贛縣經濟開發區,2010年獲批江西省鎢和稀土產業基地、台商創業園、台灣產業基地三塊牌子,2011年獲批為江西贛州銅鋁有色金屬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江西贛州稀有稀土金屬循環經濟產業基地,2007年洋塘工業區被列為國家小企業創業基地。

贛縣經濟開發區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捷,位於贛江源頭,京九鐵路、贛龍鐵路、贛粵高速公路、瑞贛高速公路、贛大高速公路、贛州環城快速公路、323國道穿過境內,設有贛州火車東站、1個高速出口,還有2個高速互通將在年內建成。紅金工業小區位於縣城東郊,距贛州市區7公里,距贛州火車東站僅2公里。洋塘工業小區位於縣城東郊的茅店鎮,距紅金工業小區4公里。儲潭工業小區位於緊鄰縣城的儲潭鄉,距縣城10公里。

贛縣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52平方公里,其中,紅金工業小區一期、二期規劃為有色金屬產業園,三期規劃為電子信息材料產業園,四、五、六期規劃為鋁產業園、機械產業園、LED產業園;洋塘工業小區規劃為大用電產業園、鞋業產業基地、食品加工產業園和新型建材產業園;儲潭工業小區規劃為冶金化工產業園。

贛縣經濟開發區主導產業有鎢和稀土產業、食品產業、鋁產業、大用電產業,電子信息產業、LED產業、建材產業、鞋產業、機械與模具製造產業蓬勃發展。截止2010年底,完成開發面積6平方公里,累計完成基礎設施投入超17億元,入園企業157家,規模以上企業53家,主營業務收入超億元或稅收超千萬的企業40家,2010年主營業務收入達141億元。2011重點在紅金四期建設廢舊物拆解園區。

園區政策

2009年5月26日,中共贛縣縣委 贛縣人民政府贛縣發〔2009〕14號《 關於加快推進工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規定了如下政策:

(一)發展目標

1.五年翻兩番。至2013年,工業園區的工業主營業務收入、工業增加值、稅收在2008年的基礎上翻兩番。即:主營業務收入達300億元,年均增長32.7%;工業增加值達90億元, 年均增長32%;稅收12億元,年均增長25%。

2.打造兩個年產值超百億元區。即:紅金工業區、洋塘工業區。

3.基礎設施投入10億元以上。至2013年,園區基礎設施投入10億元以上,力爭達到15億元,建設標準廠房20萬平方米。

4.承接各類轉移企業200家以上。至2013年,園區入園企業達到200家以上,其中規模以上企業達到80家,引進資金100億元以上。

(二)規劃布局

1.圍繞現有基礎擴大園區範圍。以現有園區為基礎,加快園區擴張步伐,規劃儲潭—梅林(紅金)—茅店(洋塘)48平方公里工業園區。

2.圍繞優勢產業調優產業布局。重點圍繞特色優勢資源型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龍頭企業關聯型產業三大類優勢產業,調整產業布局。紅金工業小區一期、二期規劃建設為有色金屬產業園,紅金工業小區三、四、五、六期規劃建設為電子信息材料產業園、機械產業園、鋁產業園和LED產業園,洋塘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食品加工產業園、華能大用電產業園,儲潭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冶金化工產業園,在縣城周邊規劃一個針織服裝小區,在國道、省道沿線鄉鎮規劃建設若干個輕紡、服裝、電子信息等工業小區。

3.圍繞承載功能完善配套服務。將商住、學校、醫院、娛樂及行政管理服務職能部門等綜合功能因素納入園區規劃,科學合理規劃布點,完善園區基礎配套設施,提升承載能力,努力爭創省級生態工業園,力爭升格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4.圍繞城市品味規劃建設園區。將工業園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對園區建築的平面布置、立面效果、綠化面積、廠房樓舍、圍牆風格、牆體色彩、廠區門面等元素,依據規劃設計,並通過規划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實施,使工業園區建設與縣城建設協調一致,品位統一。

(三)主要政策

1、稅費減免政策

對於入園的產業轉移項目和參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的各類規費、手續費等,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實行相應的減免政策。

(1)對轉移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等費用,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准的最低收費標準的50%收取。

(2)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屬於《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內的公路、城市公共運輸、電力、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水利設施及其護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4)對火電廠廠區圍牆外的灰場、輸灰管、輸油氣管道、鐵路專用線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5)對園區項目建設涉及的其他費用參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決定》(贛縣發〔2008〕18號)實行減免。

2、社會力量建園鼓勵政策

通過招商引資、市場運作的辦法,引導各種社會力量參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採取BT、BOT、獨資、合資、入股等多種方式開發建設園區道路、標準廠房、商住房、商業區、寫字樓、職工宿舍、物流倉庫、工業研發樓宇、賓館酒樓、環保、綠化、生產生活資料配套等設施建設。運用市場法則,通過科學經營管理,增強園區自我運行能力,實現“投入—產出—回報”的良性循壞,使園區建設儘可能減輕財政負擔,實現循環發展。

(1)凡社會力量墊資進入工業園區按規劃投資建設基礎設施的,由縣財政擔保並給予較大幅度的讓利,二年內由園區開發公司分期支付全部建設資金,逾期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2)凡社會力量進入工業園區按規劃投資建設標準廠房或其他基礎設施的,出租或第一次出售所繳納的稅收及附加的地方財政留成部分,3年內按80%的比例獎勵給投資者。

(3)凡社會力量在工業園區內按規劃建好的標準廠房或其他基礎設施的,從2009年起,對外出租且經有關部門核實的,按出租實際面積,由財政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補助;未出租或出售(轉讓)的,由財政給予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補助,補助累計期限為三年。三年後仍未出租的,按照自願的原則,依法按成本價加上銀行同期利率利息協商收購。

(4)凡社會力量在工業園區內按規劃建好的標準廠房或其他基礎設施,投資者在不違法違規的情況下,可自行出租給任何承租人,需政府推介出租的,無條件列為招商引資項目對外推介。

(5)社會力量所建標準廠房或其他基礎設施的產權歸出資方所有,可依法出租、轉讓或作價入股經營,其土地使用權歸工業園管委會所有,所獲租金歸出資方所有;在不改變使用性質的前提下,經工業園管委會同意,所建設施可以轉讓出售,收益歸出資方所有。

3、土地盤活流轉政策

(1)對超過土地出讓契約約定或建設用地批准檔案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開工建設的土地,限時建設並收取違約金和相當於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對已不需要或無力投資開發建設的土地,依法收回。

(2)對雖已按約定日期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徵收土地閒置費,並要求限期建設,逾期未建設的,對閒置部分土地予以收回。

(3)對從批准之日起滿2年以上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土地,依法無償收回。

(4)對收回的土地,給予原企業補償,補償標準為原出讓地價加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並根據規劃和需要,依法轉讓給新入園企業。

(5)對未按土地使用契約約定時間動工的建設項目,收取違約金,對讓出土地的,免收違約金,其地面附屬物按規定予以補償。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縣委、縣政府成立由縣委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及工業園管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其他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加快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園區建設的領導、調度、協調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工業園管委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

2、加大投入力度

(1)建立園區建設發展基金。從2009年至2013年,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600萬元,並逐年遞增,用於園區規劃設計、基礎設施建設。

(2)建立政府補貼機制。每年從房地產經營性用地項目的土地出讓金純收益中,安排不少於20%的比例的資金用於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新增企業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的縣留成部分,返還園區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園區滾動發展。

(3)搭建園區投融資平台。在紅金工業區、洋塘工業區、儲譚工業區分別成立開發公司,承擔園區投融資平台和開發建設工作。以開發公司為主體,多渠道籌集園區建設資金,並負責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為入園企業進行融資擔保以及直接參股經營企業等工作。

3、最佳化服務環境

對辦事程式、收費項目和標準、審批時限、資料查詢等事項實行公開承諾,各部門實行“工作職責公開、工作程式公開、辦事制度公開、收費標準公開”四公開制度,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做到限期辦結。對不兌現辦事承諾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個人,予以嚴肅查處。實行審批全程代理服務,一個項目一個機構管理、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尤其在用地報批、供地、發證等方面建立高效服務機制。

4、強化配合協調

縣發改、經貿、國土、建設、環保、工商、財政、稅務、質監、科技、教育以及政法、監察等部門,要分別制定扶持工業園區快速發展的具體工作措施,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加強配合,及時解決入園企業業主、企業職工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就學等問題,在辦理戶口、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解決園區建設與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為項目建設排憂解難,形成上下協調、各方聯動的工作局面。

園區規劃

紅金工業區

紅金工業小區一期、二期規劃建設為有色金屬產業園,紅金工業小區三期規劃建設為電子信息材料產業園,紅金工業小區四、五、六期規劃建設為機械產業園、鋁產業園和LED產業園。

洋塘工業區

洋塘工業園規劃圖 洋塘工業園規劃圖

洋塘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食品加工產業園、華能大用電產業園。

儲潭工業區

儲潭工業園規劃圖 儲潭工業園規劃圖

儲潭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冶金化工產業園。

其它小區

在縣城周邊規劃一個針織服裝小區,把縣城的大量小廠統一引導到園區內。同時,在沙地、五雲、吉埠、江口、南塘、王母渡、韓坊等國道、省道沿線鄉鎮規劃建設若干個輕紡、服裝、電子信息等工業小區。

發展目標

——“八個基地、兩個園”,即有色金屬加工套用基地、機械電子產業基地、食品產業基地、鞋業產業基地、能源基地、循環經濟產業基地、農副產品供應基地、花卉苗木供應基地、現代農業示範園、宜居和休閒養生後花園。

——“八個翻番、八個突破”,即全縣生產總值翻一番以上,突破150億元大關,年均增長13%;財政總收入翻一番以上,突破18億元,年均增長2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翻一番以上,突破35億元大關,年均增長1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翻一番以上,突破170億元大關,年均增長25%,五年總量達到500億元;規模以上工業主營業務收入翻一番以上,突破350億元大關,年均增長20%;工業增加值翻一番以上,突破70億元大關,年均增長20%;外貿出口總額翻一番以上,突破3億美元,年均增長25%;旅遊業收入翻一番以上,突破4億元大關,年均增長20%。

——“六個提高”,即與“十一五”末相比,財政總收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由9.7%提高到12%以上,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由80.3%提高到92%以上,工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由38.7%提高到50%以上,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6.2%提高到35%以上,城鎮化率由37.5%提高到47%以上,民生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由32.2%提高到40%以上。

建設理念

完善規劃,按照產業集中、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突出特色的要求,打造省級生態工業園,力爭使贛縣工業園升格為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明確定位,打造特色園區。紅金工業小區一期、二期規劃建設為有色金屬產業園,紅金工業小區三期規劃建設為電子信息材料產業園,紅金工業小區四、五、六期規劃建設為機械產業園、鋁產業園和LED產業園,洋塘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食品加工產業園、華能大用電產業園,儲潭工業小區規劃建設為冶金化工產業園。發展壯大針織服裝行業,在縣城周邊規劃一個針織服裝小區,把縣城的大量小廠統一引導到園區內。同時,在沙地、五雲、吉埠、江口、南塘、王母渡、韓坊等國道、省道沿線鄉鎮規劃建設若干個輕紡、服裝、電子信息等工業小區。

贛縣工業園秉承“政策有限,服務無限”的服務理念,對所有入園企業實行全方位、全程式的跟蹤服務,把贛縣工業園建設成“外商投資的富地、商務成本的盆地、政府服務的高地”。

鼓勵大型企業、社會資本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興辦各類特色工業小區,允許其保證在工業用地面積不低於80%的標準下自主開發運作其它土地。

鼓勵各種力量、各種資本建設工業廠房。充分發揮洋塘工業小區國家級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的示範龍頭作用,建設多箇中小企業孵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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