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
贛撫大堤由贛江下游東岸大堤(簡稱贛東大堤)及撫河下游西岸大堤(簡稱撫西大堤)組成。贛東大堤上起新幹縣,止於南昌市區新洲閘,跨經新幹縣、樟樹市、豐城市、南昌縣、南昌市區,全長137.14公里;撫西大堤始於臨川市焦石壩,止於南昌縣饒坊山,全長22.975公里;新乾新市隔堤0.731公里;樟樹晏公隔堤8.83公里;撫西王家洲隔堤0.21公里;稂洲堤4.63公里。堤線總長174.516公里。1965年至1983年,贛撫大堤進行了一期工程建設,使贛東大堤防洪標準提高至20年一遇、撫西堤提高至10年一遇。1984年至1997年,進行了贛撫大堤二期工程建設,建設標準為撫西堤焦石壩至王家洲段為20年一遇,其餘堤段為50年一遇。在贛撫大堤二期工程中,贛東大堤全長為141.46Km(即從新幹縣牛皮山到撫河支流故道將軍渡閘)。後考慮到將軍渡閘至入贛江的河口長約5Km段,是受贛江洪水頂托影響的“盲腸”,此處人口眾多,常遇水患。為解決此問題,決定對撫河支流故道進行堵口,同時修建新洲防洪兼通航閘。因此,贛東大堤終點由將軍渡閘改為新洲閘,縮短贛東大堤長度4.32Km。
贛撫大堤雖經多年加固建設,防洪能力有了較大提高,但因堤身堤基存在隱患較多,部分建築物年久失修等問題,目前的防洪標準與保護區內社會經濟發展不相適應,仍不能滿足抗禦較大洪水的要求,1998年汛期出現崩岸、管涌等嚴重險情,危及大堤安全。因此,對贛撫大堤進行全面、系統的整體加固,提高其抗洪能力,顯得尤其迫切和必要。
1998年,我省長江幹流及鄱陽湖區遭受自1954年以來最嚴重的洪水災害。洪水過後,全省上下痛定思痛,掀起了災後重建、興修水利的高潮,在搞好沿江濱湖地區堤防加固建設同時,全面調查和評估我省第一堤——贛撫大堤的防洪狀況,提出了全面完善加固贛撫大堤防洪體系的計畫。於1998年9年上報《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
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建設範圍包括贛東大堤從新幹縣溧溪至南昌市新洲閘、新市隔堤、晏公隔堤、稂洲堤,撫西大堤從焦石壩至南昌縣饒坊村、王家洲隔堤。工程涉及南昌市、吉安市、宜春市等3個設區市,包括新幹縣、樟樹市、豐城市、南昌縣等4個縣(市)以及贛撫平原管理局。贛撫大堤保護總面積2126Km²,其中直接保護面積1344Km²,保護耕地116萬畝,保護人口260萬人。區域內有江西省省會南昌市、豐城市、樟樹市,有機場、鐵路、國道等重要設施。
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堤身加高加寬、護坡護岸、堤身堤基防滲處理、穿堤建築物加固以及完善必要的工程管理設施等。工程防洪標準為:贛東大堤牛皮山至南昌市城南隔堤(朝陽洲堤)段,撫西大堤王家洲至饒坊村段,贛江西岸稂洲堤,王家洲隔堤為50年一遇;南昌市城南隔堤至新洲閘段為100年一遇;贛東大堤新市隔堤、晏公隔堤,撫西大堤焦石壩至王家洲段為20年一遇;建築物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工程設計標準為:贛東大堤城南隔堤至新洲閘為1級堤防,撫西大堤焦石壩至王家洲段及新市隔堤、晏公隔堤為3級堤防,其餘堤段為2級堤防。
主要工程量為土方1427.7萬立米,石方61.1萬立米,砼40.6萬方,射水造牆94.7萬平米。《可研報告》批覆工程總投資12.59億元(含長江委),其中中央投資9.85億元,其他自籌;《初設報告》批覆我省負責實施的工程總投資97209萬元,其中中央投資71033萬元,其餘26176萬元由我省自籌解決。工程於2000年正式動工,2008年通過了竣工驗收。
前期工作
1998年9月,江西省水利規劃設計院受省水利廳委託,編制完成了《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項目建議書》,省水利廳以贛水計字[1998]104號文報送水利部。長江委受水利部委託,審查了該《項目建議書》;1999年9月,按長江委提出的審查意見,省水利規劃設計院編制完成了《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省水利廳以《關於呈送<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意見的請示》(贛水計字[1999]150號)將我省可研初審意見上報水利部。1999年10月,該《可研報告》通過了水利部水規總院的審查,並以水總規[1999]49號文報水利部核批,水利部以水規字[2000]234號文將審查意見報送國家計委,2000年6月,受國家計委委託,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對該《可研報告》進行了評估2002年11月19日,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以《印發國家計委關於審批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的通知》(計農經[2002]2509號)批准同意了《可研報告》。2000年7月,省設計院根據審查意見編制完成了《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省水利廳以贛水計字[2000]132號文上報水利部。由於《初設報告》上報2年還沒有審查,根據有關要求,省水利規劃設計院重新編制完成《初步設計報告》,省水利廳以《關於要求審批《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報告》(贛水建[2003]5號)上報水利部,2003年2月16-21日,水利部水規總院在南昌市審查通過了《初設報告》,2004年8月,水利部以《關於江西省贛撫堤加固配套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批覆》(水總[2004]314號)批准了《初設報告》。2002年2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關於長江流域江西省部分防洪工程環境影響報告審查意見的復函》(環審[2002]34號)同意了贛撫大堤加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
2004年2月,水利部以《關於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覆》(水保[2004]39號)批准了水土保持方案。
主要建設過程
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有兩個,一個是長江委隱蔽工程建管局,一個是我省成立的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辦公室。經我省與長江委協商,按照“分段建設、分段負責”的原則,贛東大堤豐城段61+000-85+413堤段共24.413公里以及泉港分洪閘由長江委隱蔽工程建管局負責建設管理,其它堤段由我省負責。長江委建管局在豐城市設立了工程建設管理臨時機構:建設代表處。根據國家計委、水利部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我省負責的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採取在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段建設、分級負責的“一統兩分”的管理模式。省里成立了“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並委託省河湖局成立“江西省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辦公室”(簡稱省建辦),對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實行統一管理;各項目縣(市)也成立建設領導小組,組建贛撫大堤加固工程建設項目部,全面負責現場建設管理工作。縣市項目部在省建辦的統一指導下,具體負責“分段建設、分段負責”的各項事宜。省建辦和各縣市項目部按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共劃分55個單位工程,全部單位工程於2003年9月~2007年12月通過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單位工程優良率70.9%。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征地移民、工程檔案於2008年2~3月通過專項驗收。2008年4月19~23日,受水利部委託,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在南昌市主持召開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竣工驗收會議,一致同意通過驗收。2009年,贛撫大堤加固配套工程榮獲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組織評選的“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