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贖罪
拼音
shú zuì
基本解釋
[atone for one's crime]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認為人類有“原罪”,故人生來皆負有罪孽。其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即代表流其寶血為世人贖罪,使世人免去其原罪;又指以功勞抵免刑責。
立功贖罪。
引證解釋
1、用錢物贖免罪行。
①《史記·周本紀》:“襃人有罪,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於王以贖罪。棄女子出於襃,是為襃姒。”
②《史記·平準書》:“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乃罪人贖罪。”
③《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權知荊南軍府事高從誨上章首罪,乞修職貢,仍進銀三千兩贖罪。”
④明 徐光啟《書》卷三:“已又招民輸粟補官暨贖罪,而督有司積粟,視州邑大小有差。”
2. 謂用某種實際表現抵銷罪過。
①明 湯顯祖 《南柯記·朝議》:“斬周弁恐傷駙馬之心,不如免死,立功贖罪。”
② 巴金《家》二六:“去,他必須到她那裡去,去為他自己贖罪。”
③《東周列國志》第九六回:“鄙人志量淺狹,不知相國能寬容至此,死不足贖罪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