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建平,浙江省雲和縣經偵大隊長。賴建平自參加工作以來個人獲得省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先進個人、市“創人民滿意活動”優秀人民警察、三等功、先進工作者等各種榮譽18次。在石塘鎮黨委掛職鍛鍊期間分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被評為省級先進集體。 2007年擔任經偵大隊長職務以來,指揮並直接偵辦王茂進非法出售發票案等十起危害稅收征管案件,起訴犯罪嫌疑人10名,為國家挽回和避免稅收流失1000萬元。
指揮並直接偵辦夏祥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8起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合計9400萬元,起訴犯罪嫌疑人12名,有效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辦理案件同時積極追求社會效果,做好維穩工作,通過各種途徑為600戶受害民眾挽回經濟損失2000萬元。由於處置及時妥當,未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
指揮並直接偵辦雲和縣楊柳河二期“BT”項目工程被串通投標案等3起串通投標案件,起訴犯罪嫌疑人9名,有效的淨化了雲和招投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