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功臣”號

朝廷賜予臣下“功臣”的名號,始於唐德宗奉天之役時。神宗熙寧年間不再賜予。

作品原文

賜“功臣”號,始於唐德宗奉天之役①。自後藩鎮下至從軍②,資深者例賜“功臣”。本朝唯以賜將相。熙寧中,因上皇帝尊號③,宰相率同列面請三四,上終不允,曰:“徽號正如卿等‘功臣’,何補名實?”是時吳正憲④為首相,乃請止“功臣”號,從之。自是群臣相繼請罷,遂不復賜。

作品注釋

①奉天之役: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因京師發生兵變,德宗逃往奉天(今陝西乾縣)。次年下罪己詔,賴諸將平叛收復京師,史稱“奉天之役”。
②藩鎮:又稱“方鎮”,指唐代安史之亂後形成的掌握地方實權的節度使等割據勢力。從軍:“從事”和“參軍”的合稱。二者為古代文武長官的屬官名,分掌文案和軍事。唐代藩鎮,從事和參軍的職權往往甚重。
③尊號:亦稱“徽號”,指古代給皇帝(或皇后)所加的出於歌功頌德的名號。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群臣曾請加神宗以“奉元憲道文武仁孝”之號,神宗不許。後來神宗又有“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之號。
④吳正憲:即吳充(1021―1080)。字沖卿,浦城(今屬福建)人。官至宰相,卒謚正憲。

作品譯文

朝廷賜予臣下“功臣”的名號,始於唐德宗奉天之役時。從那以後,各藩鎮長官以至其僚屬從事和參軍,凡是資歷深的,都援例賜以“功臣”之號。本朝只以“功臣”名號賜予將相大臣。熙寧年間,因按制度要加皇帝尊號,宰相率領同事諸大臣當面請示再三,神宗始終不答應,並說:“這種名號如同你們的‘功臣’之號,對一個人的名實又有何補益?”其時吳正憲為宰相第一人,於是請求取消已賜給他的“功臣”之號,神宗答應了。自此群臣相繼請求撤銷“功臣”名號,遂不再賜予。

出處簡介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

作者簡介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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