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安全性

資金安全性的控制第一,開業的管理。 第四,自有資金管理。 自有資金管理即是對商業銀行資產負債中“淨值”部分的資金進行管理。

資金安全性的控制

第一,開業的管理。為了安全起見,銀行開業必須有充裕的資本。
第二,業務活動範圍的管理。商業性銀行並不等於每個分支行什麼業務都能經營,而是要根據當地的經濟金融環境和各分支行的經營能力,有條件、有步驟地逐步開展,尤其是外匯、保險、房地產、證券等風險比較強的業務,開辦這些業務事先都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實施規範化、法制化的管理。
第三,信貸業務管理。貸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也是一種風險性比較強的業務。因此,必須實行“自我控制”,要求各行在信貸業務上進行政策控制、計畫控制、利率控制、比例控制和程式控制。同時還應檢驗貸款和比例的經營活動指標,限制大額貸款,避免信用風險過於集中的單個單位貸款最高額指標,限制投資的人民幣可投資額指標以及增強貸款保證的抵押、貼現貸款規模指標等自控指標,以加強對信貸風險的控制,此外,還必須加強貸款資產質量的監控。
第四,自有資金管理。自有資金管理即是對商業銀行資產負債中“淨值”部分的資金進行管理。銀行自有資金最主要的功能在於彌補資產的風險損失,保護存款人的資金不受損失,為銀行安全提供保障,對風險起著一種緩衝作用。風險與資產的規模是聯繫在一起的,一般來講,資產規模越大,可能發生的資產風險損失的數額也就越大,因此,為了債權人的資金的安全,銀行在資產規模擴大的同時必須經常地補充自有資金。補充自有資金的渠道除了增資以外主要依靠年終在盈餘中提取公積金和呆賬準備金。此外,還要確定自有資金對存款的比例,自有資金對貸款的比例,以保證各行自有資金的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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