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理論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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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理論美學是資訊理論和現代美學結合的產物,它的最直接的美學前驅是符號學美學。從方法論的角度看,它繼承了19世紀後半期德國心理學家費希納所開創的實驗美學的方向,注意用自然科學的概念和方法來分析人的審美心理,把信息量同對人的審美感知的測量結合起來,並通過信息把審美主體和客體聯繫起來進行考察。

含義

資訊理論美學首先從美是信息出發,把美看成可以分解為一系列能在電腦指令系統中加以辨識和計算的基本符號,把對美的研究納入一般信息通訊系統的模型中進行。莫爾斯認為資訊理論美學的基礎就是“所有的藝術作品——廣而言之,藝術表現的任何形式,都可以被視為一種信息。它由傳送者——一個有創造力的個人或小團體即藝術家,傳送給來自一個特定社會文化團體的個別接收者。傳遞通道可以是視覺、聽覺,或其他的感受系統。”

理論原理

資訊理論美學在理論部分要研究如何用推理的方法制定出一些模型和規則;這相當於計算機的軟體設計;在實驗部分要研究信息、傳送者、接收者的種種特性,這相當於計算機的操作過程。由於信息並不是純客觀的東西,同樣的符號,對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意義,因而資訊理論美學需要正確的美學觀指導,才
能準確統計分析審美對象的特性。資訊理論美學不能取代全部美學,但它的實際套用卻十分廣泛,用於分
析現成的藝術作品,如對文學作品的用詞和題材方面的特色,都能通過計算機進行統計與描述,然後得
出準確的判斷。對音樂作品,用同樣的方法也能分析無聲素、調式、主導動機等各級水平的不同特性。用
於藝術創造,特別是對實用美術,它可以在工業、建築、廣告、裝璜等設計方面,用計算機列出多種排列
組合供人選擇。還發展出雷射音樂、光效應藝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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