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內地俗稱“香港投資移民”或“香港投資定居政策”,是2003年10月推出的,申請者可透過投資來港居留。

簡介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內地俗稱“香港投資移民”或“香港投資定居政策”,是2003年10月推出的,申請者可透過投資來港居留。

適用範圍

計畫的適用範圍
本計畫適用於下列人士:
(a) 外國國民(阿富汗、阿爾巴尼亞、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b)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居民;
(c)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本公司協辦外國居留證);
(d)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檔案的人士;以及 (e) 台灣居民。

資格準則

資格準則
投資者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才有資格根據本計畫申請來港:
(a) 根據本計畫申請來港時已年滿 18 歲;
(b)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 650 萬元的淨資產;
(c) 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 650 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d)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紀錄;
(e)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投資類別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投資者須要把不少於港幣 650 萬元投資於下列其中一個或同時投資於兩個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I)房地產(II)金融資產 投資者可投資於下列一種或多種金融資產: (A) 股票----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 債券---- 以港元為單位, (C) 存款證---- 由《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

其他

受養人來港 投資者可攜同受養人(即配偶及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 費用 申請簽證,進入許可,或延期逗留的指定費用為港幣160元。

優勢

1) 受益多:(一人投資,全家移民)可以惠及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如果你有更多的小孩,都可以隨自己申請。
2) 申請簡便:只要提供護照、出生公證、結婚公證、無犯罪公證及相片就可以申請第三國居留證(第三國檔必須是永久居留證)。第三國檔真確,資金齊備,申請人證件真確有效,香港政府是沒理由不批的。
3) 香港沒有限制條件:學歷、語言、背景,對於申請人沒有任何限制。
4) 中國經濟在近10年來穩定發展,經濟能力大大增長。經濟的提升成就了大陸人士對海外生活的晌往,更多的人都希望下一代能夠有更好的教育、生活環境及發展空間,但他們自己本身往往並不原意或者不敢面對陌生的環境,而香港與大陸一地之隔,以其強大的親和力吸引了眾多的大陸人士的眼光。
5) 港人身份與外籍人員同樣的減免稅優惠,可在國內成立外資或合資企業。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