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賀州市平桂礦區管理處成立於2004年6月28日,隸屬賀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事業單位。承擔政府交辦的發展公益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任務,為並閉破產後的工廠礦山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主要職能:負責做好礦山企業關閉終結後礦山、工廠管理區的公益事業、文明建設和公共服務;做好礦區人員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為礦區各階層人員提供保障;管理公共設施,維護社區穩定。
機構設定:經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賀州市人民政府決定設立礦區管理處,機構級別相當正處級。內設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社會保險事業科、財務資產管理科、社區管理科5個科室;下設西灣東區管理站、西灣南區管理站、珊瑚管理站、水岩壩管理站、新路管理站5個站;下設望高管理所、牛廟管理所、里松管理所、駐桂林管理所。
轄區範圍:平桂礦區管理處本部設在平桂管理區西灣平桂南路33號。所轄礦區分布於賀州市平桂管理區、八步區、鐘山縣和桂林市區,有礦區社會單位二十多個,轄區跨度大、範圍廣、居民點多。總人口2.5萬人,其中離退休人員、1~6級工傷殘、職業病人員、撫恤人員近萬人。
歷史沿革:平桂管理處由原中央直屬有色金屬企業平桂礦務局關閉破產後經自治區批准設立。原平桂礦務局是國有大型一檔綜合企業,成立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建國後成為廣西工業支柱,為全自治區工礦、冶煉、化工、煤炭、機械製造等工業企業發展輸送了大量的人材,被譽為廣西工業的搖籃,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做出過巨大貢獻。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由於資源枯竭,資不抵債,社會負擔沉重,經國務院批准,列入有色、煤炭、核工業礦山關閉破產企業目錄。2002年8月29日,平桂礦務局由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破產,2003年5月30日破產程式終結。在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桂礦務局破產清算組與賀州市人民政府,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組建平桂礦區管理處,對整個企業工廠礦山生活區,實行統一管理,並成建制移交賀州市人民政府。
工作機構
平桂礦區管理處內設工委辦公室、處辦公室、社會保險事業科、社區管理科、財務資產管理科5個科室,各科室主要職責如下。(一)工委辦公室
負責執行黨工委的決議、決定,保證上級黨委和政府的各項任務在轄區的順利完成;抓好黨的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編制黨員的學習教育計畫和黨員的管理制度;抓好礦區幹部隊伍建設,搞好乾部的教育、培養、考核、選拔、管理和監督,嚴格按照組織程式任免幹部;負責勞動人事、工資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思想動態,做好信息反饋,加強礦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處辦公室
負責行政領導主持召開的各種會議的通知,組織、考勤、記錄及有關資料的整理工作,督促貫徹實施;負責公關業務,協助領導協調好各職能部門的工作關係及上下、內外單位的關係,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和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管理服務性車輛,做到合理用車,使用安全及時,確保車輛完好,確保辦公電話、信息暢通。
(三)社會保險事業科
負責管理轄區離退休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關係,統一接收和管理企業離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建立和完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資料庫,維護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進行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和資格認定,並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持密切聯繫;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文化健身活動,豐富離退休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在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協助家屬料理後事,協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喪葬補助金;負責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四)社區管理科
負責社區居民委員會和小區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基層民眾組織在社會穩定機制中的作用,抓好社會治安和綜合治理工作;做好居民(含流動人口)統計年報工作,關心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抓好下崗人員就業轉業的再就業服務工作;利用社區力量、資源,強化社區功能,美化社區環境,豐富社區生活,服務社區、發展社區;認真做好社會救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抓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申領工作,規範管理,文明服務。
(五)財務資產管理科
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項財會制度,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實施財務監督;負責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畫和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的資金收支計畫,並積極組織實施;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要求,努力做好管理處的財務管理與核算的工作;報表等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負責在職人員的工資管理及各種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