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小榮

賀小榮

賀小榮,男,漢族,1963年11月生,陝西子洲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理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民二庭庭長,二級大法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賀小榮賀小榮
1980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
1984年7月獲法學學士學位(畢業論文為《論搶劫致死》)。
1984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學院研究生院,主攻法理學比較法研究方向。
1986年參加陝西省大學生電視辯論獲最佳辯論員獎。
1987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後留校執教(畢業論文為《中國傳統法文化與中國法制現代化》),主講比較法學、立法學、司法制度等課程。
1988年9月參加國家律師資格考試後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同年在陝西第四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1994年起任山東新世紀律師事務所主任。
1995年取得高級律師資格證書。
1997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主攻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學方向。2000年7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分配到北京化工大學人文學院任教(畢業論文為《論司法權力運行的法理基礎及其價值取向》)。
2000年7月參加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國公開招考高級法官的考試後被錄取。
2001年2月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先後任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審判長,院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
2006年-2011年,院長辦公室主任、辦公廳副主任
2003年9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民商法研究,
2005年8月出站(出站報告為《民事證據的認定與裁判方法》),同年9月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命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2012年11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體制與工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4年11月4日,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2017年4月27日,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2018.07—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二級大法官。
2018.08—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二巡迴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

任免信息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任命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免去其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2018年7月19日,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機構設定”欄目近日進行更新,據最新領導名單顯示,賀小榮已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任命賀小榮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庭長,免去其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主要成就

自1987年以來,先後在《法律科學》、《中外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學報》、《法學家》、《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雜誌發表學術論文二十餘篇;執筆起草和參與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六個;從事律師工作期間代理民商、行政案件和擔任刑事辯護200餘件,代表中方先後與法國聖戈班、義大利諾瓦賽馬、德國西門子等進行合資公司設立和解散的談判;從事法官期間承辦案件和擔任審判長主審案件30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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