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央編委)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研究擬定全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省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辦法和規章制度,並按程式報批後監督執行。指導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二) 統一管理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民眾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三) 管理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工作,協調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及其與市(州、地)的事權劃分。
(四) 審核省委、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審定後報黨中央、國務院審批。
(五)審核省直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
(六) 審核省直黨政群機關的“三定”方案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
(七) 審核市(州、地)、縣(市、區、特區)、鄉(鎮)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和各市(州、地)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
(八) 研究擬定全省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
(九) 審核省委、省人民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或臨時機構的清理調整方案,分別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批。
(十) 審定行政區劃調整所涉及的機構編制事宜,重大問題報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 監督檢查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運行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十二) 協調和指導中央在黔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現任領導
編委主任:趙克志
編辦主任:柳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