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事項通知
黔大運組〔2010〕08號各高等學校:
現將評選、表彰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選時限
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評選範圍條件
(一)評選範圍: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評選條件
1.重視學校體育工作,開展學校體育工作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
2.教學與科研成果顯著,學校體育工作在同類學校中位於先進行列;
3.積極開展課外體育活動與課餘訓練,參加省級以上(含省級)學生體育競賽成績突出;
4.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成測試數據上報任務。
先進個人條件
(一)評選範圍:1.重視學校體育工作的領導和熱心支持學校體育工作的行政管理幹部;
2.高校體育教師和體育科研人員;
3.高校學生體育團體、協會成員。
(二)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範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思想作風正派,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
2.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業務素質較高,工作成績顯著;
3.重視、支持學校體育工作,能較好地解決學校體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體育教學、科研以及學生體育鍛鍊、運動競賽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表彰名額
(一)分配原則:根據我省高校體育工作現狀,兼顧各類學校數量,確定表彰名額。(二)先進單位表彰名額:
1.省直高校:3所;
2.市(州、地)所屬本科院校:3所;
3.高職高專:5所。
(三)先進個人表彰名額:全省各高校每校1人(原則上傾斜學校體育工作一線人員)。
評選辦法要求
(一)各高校根據檔案要求,並結合2006年11月以來本校開展體育工作的實際情況認真進行總結。(二)各高校須在2010年6月1日前將本校體育工作總結(3000字左右)、先進單位申報表(見附屬檔案1)和先進個人申報表(見附屬檔案2)、書面材料(附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報省教育廳(聯繫人:省教育廳體衛藝處嚴衛; 聯繫電話:略;郵編:550003)。
大運會組委會
將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對各校報送的材料進行評審,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附屬檔案:
1.貴州省高校體育工作先進單位評選申報表2.貴州省高校體育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申報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