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現行財稅體系有三個頑症:“雙軌制”造成部門利益、與民爭利現象不斷;地方預算審計監管不力,預算外資金過於龐大,保全和合理使用的風險很高;對事關穩定的社保保障不力,
要體現財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必須要改革現行的國家財稅體系。
官方的財稅政策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社會輿論的反映未必有此感覺。
2005年中央財政投入2975億元用於解決“三農問題”,雖然這個數字不到政府公車消費和公款吃喝的一半,還是讓人站在農民的角度“已無話可說”。但對整個財稅體制,特別是城市地方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利用格局,讓人非常不信服這樣的提法。現行的財稅體制有多少漏洞?其政策引導的方向是否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老百姓,特別是市民到底是財稅體制的受益者還是“受害者”?這些問題值得有識人士研究。
案例
一、據新華社《新華視點》透露:廣東省因大部分交通“電子眼”未經檢測,發生了同一秒鐘、同一地點9輛車“違章”要交“罰款”的笑話。這讓全省的駕駛員譁然,“罰款陷阱”、“罰款創收”,再次成為口誅筆伐的對象。這個問題讓人們陷入了深層次的思考:為什麼總有某些部門把罰款視為如此重要?難道他們預算不夠用,沒錢花了?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如果交通管理部門的人全部是吃皇糧的,罰款全部入國庫,依中國執法者的“一慣形象”,絕不會對“糾違”如此認真,想著法子來“罰款”的。“收錢自養”,這是許多執法部門賴以生存的手段,不少執法部門其實是“兩面人”,當他們對照法律法規指出違章者錯誤時,他們是社會管理者,當他們開具罰單時,往往又是牟利者,甚至是爭利者。因此就出現了北京市一名城管因搶奪乞討老太太的錢被人拍照,城管隊長竟然以“沿街乞討屬於無照經營”證明屬於是在“執法”的一幕。只要冠以“執法”的名義,“取得不義之財”就順理成章了,是誰導演了這種社會格局?我看不能怪中國龐大的“罰款隊伍”本身,還是財稅體制的問題。如果預算實行“單軌制”,財稅資金流向必需是垂直的,罰款不給罰款單位“提成、截留”,必須全部納入預算體系,就不會出現這么多罰款罰到“厚臉皮”的現象。
二、據統計,2004年中國地方預算外資金已達到地方預算內資金的一半左右,總規模達到中央預算的十分之一,預算外資金如此龐大,這在國外實屬罕見。地方政府富了,這並不是壞事,但關鍵問題是這些資金運用上是否得當,監控體系是否存在,這個質疑是一件十分可怕的問題。地方預算內資金,主要用於財政開支,而預算外資金的開支是完全封閉式的,而且不受《預算法》的約束,在管理和使用上靈活性很大,這在貪腐無處不在的中國,勢必增加風險,中國上一輪的“審計風暴”刮出中央部委違規使用資金的現象,這是在中央預算內出現的缺失,如果放之於財稅體系“預算內外並存、中央地方預算混雜”的地方政府,情況肯定更糟糕。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巨額的預算外資金?這也是中國財稅體制存在的問題造成的,對地方預算外資金缺少規模的限制,該納入統籌預算的,不納入統籌預算,而且對地方預算內資金,也缺少規模和制度的約束,這是國家財稅體系的另一大弊端。
三、前些日子有報導說: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金出現近萬億元資金的“缺口”。我們非常搞不懂,保全社會養老保險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大使命,事關國家的穩定和社會的安寧,比照“做大做實”的地方預算收入和地方預算外資金收入,怎么會存在“缺口”這個問題的?由於“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過去沒有“做實”,並軌後,“做實”的賬戶資金被挪用了,才會出現“缺口”。那么中央要搞預算為了什麼?老百姓交稅又是為了什麼?還不是希望政府合理地利用好這筆資金,為社會解決一系列問題的嗎?養老金賬戶不足,就必須要增加基金投入的預算,縮小其它的預算,這是常理,為什麼會出現“養老金缺口”這個駭人聽聞的事情呢?如果果然有這個問題,那也證明國家財稅體制存在問題,它在某些方面坐視不管國家龐大的財稅收入流向不合理,放任政府只顧養活和享受自己,根本不顧國計民生的大事!我們可以想像,按現行國家財稅體制的規定:地方稅務局自己可以提留地稅收入3%的收入作為自己的部門收入,雖然這部分收入的使用也需要接受國家審計監控,但是這是體制上“合理地”賦予他們的,使用上當然隨意性很大,於是各地地稅大樓拔地而起,地稅人員收入高得嚇人。這只是地稅局一家存在的現象,事實上現行的財稅體系還賦予了許多部門“視收入像做生意一樣”的特權,而如果將這部分資金收歸《預算法》管理,任何部門全部使用預算內資金,不夠用要不來年再合理調整,要不就是用支過當、壓縮開支,中國的“養老金缺口”早就不是什麼問題了!可見現行的財稅體制根本就不符合以人為本、共同致富的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的要求。
出現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現行的財稅體制不合理。一方面財稅“雙軌制”,導致部門利益充斥整個社會管理層,“跨越制度以外去創收”和各級機關非法牟利、與民爭利的醜惡現象不斷發生;另一方面,現行的財稅體制對財稅流向和地方預算監控不力,預算外資金失去監控;最後,由於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人民賴以生存的基本養老保障不力。要讓財稅體系真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讓財稅體制符合和諧社會的創立和發展,讓財稅體制符合人民的意願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要求,就必須要改革現行的國家財稅體系。
改革措施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全面推進以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為標誌的新時代財稅體制改革更加緊迫。圍繞新時代財稅體制改革的焦點、難點和痛點打一場攻堅戰勢在必行。
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高端智庫組織了一系列論壇,展現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以及中國哲學社會科學、中國社會科學院40年來與國家發展共同進步的光輝歷程。
2018年9月12日,在組織召開的主題為“中國的財稅體制改革之路”論壇上,權威專家共話財稅改革之路。
高培勇認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從經濟體制改革起步,逐步擴展為覆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領域的全面深化改革。40年來的中國財稅體制改革,正是順應這一改革大潮,逐步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演化的過程。
“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財政,都跟財政關聯在一起,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財政不是人身上的某個臟器,而是社會有機體的血液。正因為如此,所以它是公共的、普惠的,必須是不偏不倚的。”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財政就像人體的血液,滋養人體的每一個臟器和細胞。如果財政出現了問題,意味著我們需要通過改革為整個社會有機體治病。
劉尚希認為,中國的財政要發揮大國財政的職能,要努力建立大國財政框架,增強全球影響力、協調力和示範力。通過財政全球資源配置,推動全球風險治理,實現全球利益分配,進而化解全球公共風險,引領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
梳理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的基本脈絡,高培勇認為,財稅體制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是重大而關鍵的基礎性改革。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才能保證改革方向正確、改革思路清晰、改革舉措科學、改革效果良好。
“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大特點,就是它始終作為整體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始終與整體改革捆綁在一起並服從、服務於整體改革的需要。在經濟體制改革階段如此,進入到全面深化改革新階段也是這樣。”高培勇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金碚說,有效的財稅體制是適合中國發展方向的。有效有兩個概念,一個是效率,一個是公平。
高培勇說,財稅職能要覆蓋國家治理活動的全過程和各領域。以此對照當下的中國財稅職能和作用格局,可以確認,進入新時代的中國財稅體制改革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