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的財富觀
雖然嫌貧愛富是人之常情,然而作為一種社會心理和社會思潮,卻不盡然。在一種社會狀態和社會環境下,人們愛慕財富,敬重富人,以富為榮,以窮為恥,努力創造和積累財富。這是一種正常和健康的社會,一種自然的和合理的財富觀念。而在另一種社會狀態和社會環境下,人們討厭財富,仇視富人,以富為恥,以窮為榮,甚至殺富濟貧,不願也不能創造和積累財富。這是一種社會的病態和病態的社會,一種扭曲的財富觀念。中國有著不患寡而患不均和殺富濟貧的傳統,一方面是裝窮和害怕露富,一方面是炫耀財富和為富不仁。改革開放前的數十年中,由於基本財富觀念的錯誤,我們把貧富的差異和對立簡單化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差異和對立,進而企圖通過打倒富人來建設社會主義,以至到了“文革”時期,竟然形成了“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的社會心理。人們的財富觀已經扭曲得不成樣子。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批判了這種扭曲和顛倒了的財富觀和社會心理,提出和明確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實施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財富的積累。然而,由於主流意識形態的作用和公共政策的失誤,隨著收入分配差距和貧富懸殊的擴大,仇富心理又有所滋長。
錯誤政策的負作用是很大的,常常會產生一種逼良為娼的效應。由此而激活的仇富心理再一次說明了財富觀的扭曲。
首先,是個人富,還是國家富?在改革開放前的長時期中,我們的財富觀是國富觀而不是民富觀,實施的是富國窮民的策略,國家集中了全部社會財富的絕大部分,國有國營,而個人除了通過勞動獲得免強維持生計的一點點生活必需品以外,幾乎沒有什麼可以稱得上是財產的東西,直到1978年,全國人均儲蓄存款餘額僅有21.88元,可以說是在貧窮的基礎上實現了平等。歷史證明,國富觀是一種不合理的財富觀,一種普遍貧窮的財富觀。市場化衝擊了這種財富觀,但是,藏富於民的市場經濟的財富觀並未完全確立,對國有經濟的千般呵護和對私人經濟的種種歧視就是最好的證明。為什麼對私人經濟的防範心理仍然主導著經濟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為什麼對內外資平等待遇的政策只是講在嘴上,而不能落實到操作層面?為什麼有那么多曾經做出過貢獻的企業家紛紛落馬?為什麼對民營企業雙重徵稅的辦法不能改正?為什麼千方百計地維護稅收增長大大超過經濟成長的格局?所有這些難道與現在占支配地位的財富觀沒有關係嗎?
其次,是個人財富多好,還是財富少好?當然是多好,只要是勞動所得、正當所得和合法所得,當然是多多益善,應當提倡和鼓勵。反之,不論多少,都是惡而非善。因而,這裡的關鍵不在財富的多少,而在財富取得的方式是否正當,即是否存在獲取正義。如果不分青紅皂白,一見到某人財富多就懷疑其正當性,就想方設法去剝奪,那么,就不可能形成人們積極創造和積累財富的社會氛圍和正常秩序,財富也不可能涌流。
再次,民營企業家從商創業、發家致富是有功,還是有過?當然是有功,功在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就業和吃飯問題,同時也為社會創造了財富。目前,2/3的就業崗位是民營企業創造的,這使得很多下崗和失業人員獲得了平等參與社會經濟生活的權利,重新點燃了生活的希望,不僅保證了社會的安定,而且促進了社會公平的發展。當然,這種作用是客觀的。從主觀上來講,民營企業家應當有自己的社會責任,首先是經營好自己的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納稅。此外,行有餘力,也要考慮回報社會。
複次,富人富和窮人窮之間有沒有直接關係?沒有。窮人窮是不是由於富人富?當然不是。殺富濟貧能不能使窮人變富?肯定不能,只能使社會變窮。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大都打著殺富濟貧的旗號,不僅阻礙了現代社會財富觀在中國的形成,而且強化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使得中國社會始終處在為富不仁和殺富濟貧兩個極端,這也許是近代以來中國落後的原因之一。那么,窮人和富人之間是否只有對立、壓迫和仇恨,沒有合作、平等和仁愛,不是。關鍵在於我們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及其所形成的財富觀,是製造和激化窮人和富人之間的對立和怨恨,還促成和鼓勵他們相互之間的合作和仁愛。
最後,目前中國貧富差距過大的要害在什麼地方?要害不在一部分民營企業偷逃國家稅收,而在於官員以權謀私、官商勾結以至官僚資本的形成。前者也不難解決,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就是了;後者才是最危險的事情。因為,在目前的制度條件下,依靠紀檢部門和反貪機構是無法遏止和扭轉這一趨勢的,更為嚴重的是,沒有獨立的司法和輿論監督,不解決監督監督者的問題,或者說,輿論監督也成為某個媒體的專利和特權,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力很大,再加上自我授權,反腐倡廉已經成為一些人排除異己的一種手段,更加劇了腐敗的滋長和蔓延。這不僅導致了兩極分化,也造成了貧富的對立和仇恨,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最大根源
正確的財富觀
生活中少數人忙於斂財,而不承擔社會責任;個別人損人利己,為富不仁。這些行為污染了社會風氣,扭曲了人生價值。正確的財富觀應該是:
(1)不藏富。“財不外露”不對,把積累用於擴大再生產,盡心回報社會,才值得提倡。
(2)不炫富。生活極盡奢華、比闊鬥富、驕奢淫逸與“以艱苦奮鬥為榮”背道而馳。
(3)不仇富。憑自己的勞動、才智和能力,正當地獲得財富、理性地使用財富,是陽光的、值得尊重的。
(4)不崇富。財富的最高境界是創造,人的尊嚴寓於勞動之中。財富本身沒好壞,不藐視財富,但要防止貪婪。
(5)人人平等。每個公民的社會地位、人格尊嚴都平等,公民權利和社會責任也沒差別。市場競爭必然造成貧富差別,但只要誠實勞動創造財富,就是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