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豐都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27日,三峽移民後,搬遷至豐都縣新縣城名山大道205號。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計財科、稅政管理科、征管法規科等六個科室,一個稽查局,六個稅務所。擔負著全縣地方稅收、社會保險費和各種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19人,其中黨員92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10人。
組建以來,全局始終牢記“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基本理念,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強化征管為重點,以創建文明單位為載體,以“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為目標,內抓管理,外塑形象,真抓實幹,開拓進取,取得了顯著成效,促進了“三個文明”建設共同進步、協調發展。
稅收收入屢創新高
稅收收入連續15年保持高速增長,近幾年更是發展勢頭迅猛。2007年全局稅收收入首破億元大關後,2009年一躍邁上2億元台階,實現兩年翻一番。2010年上半年,全局稅收收入實現16252萬元,同比增長68.82%,增收6546萬元,全年稅收收入力爭達到2億5千萬元。
文明創建屢獲殊榮
2000年,全系統全部創建為縣級文明單位,地稅系統成為全縣首批“文明行業”;2001年被重慶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2002年被重慶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百佳”文明單位;2004年被重慶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命名為重慶市“誠信文明示範單位”,成為豐都縣內唯一獲此殊榮的單位;2005年榮獲“市級模範職工之家”稱號,縣局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光榮稱號;2009年,徵收稅務所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被重慶市婦聯授予“重慶市城鄉婦女牽手對接活動好崗組”稱號。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稅政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
社會保險費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