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審計局

(五)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和指導開展績效審計。 (十二)辦理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豐縣審計局成立於1983年。二十多年來,審計機構和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內部機構由建局初期設定的審計一股、審計二股發展為目前的辦公室、綜合法制與經濟責任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行政事業與農環審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社保國土與經貿外資審計股(計算機審計股)等6個職能股室。目前,豐縣審計局共有在編人員35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大學學歷22人,高級審計師1人,中級職稱以上15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豐縣審計局是豐縣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縣長和市審計局領導下,負責豐縣的審計工作。

主要職責

按照豐政辦發(2011)34號檔案規定,豐縣審計局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審計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上級審計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擬出台的有關審計、財經方面的規章和其它規範性檔案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制定全縣審計制度,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
(二)向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報告以及向縣有關單位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府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4.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資本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及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
5.政府性投融資建設項目概預算和決(結)算。
6.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縣的援助、貸款項目及財務收支。
8.對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隊、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9.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事項。
(四)向縣政府提交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和指導開展計算機審計和計算機信息系統審計、聯網審計。
(七)組織和指導開展績效審計。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九)協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全縣審計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
(十)指導、協調鎮級開展村級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十一)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查辦相關經濟案件。
(十二)辦理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豐政辦發(2011)34號檔案規定,縣審計局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有關重要會議;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及管理制度;負責文秘、文電處理、財務工作;管理審計經費和固定資產;負責接待、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及其人員管理、組織、人事、政工、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辦理幹部調配、任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職稱考評等工作。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金庫辦理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鎮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和上級授權、安排的中央、省、市駐豐金融、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開展財政金融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與農環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財政有撥款關係的縣人大機關、縣政協機關、縣級司法機關、黨政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行政事業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開展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及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社保國土與經貿外資審計股(計算機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對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公司和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損益審計;組織開展經貿及有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根據上級審計部門授權,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縣提供的貸款、援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提供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援貸款項目的審計公證報告;開展外資運用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全縣政府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審計業務;負責組織審計縣政府投融資、縣各部門和鎮級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實施和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根據安排對縣屬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固定資產投資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綜合法制與經濟責任審計股
負責法制監督、審計紀律和審計質量監督工作;負責並協調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事宜,負責並協調有關經濟案件審計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審計科研理論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各鎮對村級主要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指導、協調;收集和整理財經法規,組織實施普法教育;負責核准審計處理,辦理審計聽證、審計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檢查審計執法情況,組織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監督對象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負責擬訂審計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審計調研信息和宣傳、統計、檔案、史志、保密、建議提案辦理、業務綜合考核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地理位置

地址:江蘇省徐州市豐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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