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巴蒂斯特·拉辛

讓·巴蒂斯特·拉辛

讓·巴蒂斯特·拉辛(Jean Baptiste Racine,1639–1699年),出生在索尚附近的拉費爾泰-米隆。法國劇作家。主要作品《昂朵瑪格》等。拉辛出身於一個小官員家庭,自幼父母雙亡,被外祖母和教母收養。拉辛天資聰穎,才思敏捷,他日後所得的成就歸功於兩件事:一是巴黎王家碼頭修道院冉森派教士的培養,教他學習拉丁文和希臘文,對古代西方文化有精深的理解;二是莫里哀劇團排演了他的最初的劇本《德巴依特》(1664)、《亞歷山大》(1665),使他掌握舞台劇的創作經驗。拉辛的作品主要發表在1667年到1677年的十年間,如《昂朵馬格》(1667)、《訟棍》(1668)、《布里塔尼居斯》(1669)、《蓓蕾尼絲》(1670)、《巴雅澤》(1672)、《米特里達特》(1673)、《伊菲萊涅亞》(1675)和《費德爾》(1677)。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一些評論人士認為,法式經典悲劇在拉辛的作品中達到了巔峰。從某種角度來看,他是科爾內耶的追隨者。然而,拉辛作品中的人物更突顯了人性脆弱的一面。在他的劇作中,對人物衝突的側重遠甚於故事情節本身,激情總是壓過意志。他常常借用希臘經典或古代歷史故事中的人物,將他們進一步塑造成更為人性化的角色。與科爾內耶相比,拉辛在遵循統一的古典風格時,少了些生搬硬套。翻譯成英文後,他劇作中那些微妙和典雅的韻文,失去了很多韻律。

早期經歷

拉辛出生在索尚附近的拉費爾泰-米隆。四歲的時候,失去了雙親,隨祖父母一起生活。他們把他送到比雅華斯上學,後來,又到皇家港揚森學派的格朗學院學習。雖然後來他對揚森主義的熱情日漸低落,但在他的某些作品中,仍然能夠看出原罪思想的影響。在皇家港,他對希臘古典文學進行了全面了解,還寫過拉丁文和法文詩作。

1658年,拉辛去了巴黎,與叔父維塔爾托一起生活。在哈爾居特學院,他繼續古典文學研究。除此之外,他還結識了讓·德·拉封丹和其他作家。當他開始與演員接觸時,刻板的叔父一家又把他送到了住在烏薩斯的另一個叔父那裡,讓他遠離世俗的誘惑,並勸他去上神學院。此間,他已完成了《塞納河女神》,這是一首讚頌路易十四婚姻的頌詩。

個人作品

1663年,拉辛逃離神學院,回到了巴黎。一年後,他為慶祝國王病癒寫了一首頌歌,得到國王的賞賜。1664年,莫利埃將拉辛的首部劇作《底比斯隱士的生活》搬上了舞台。

《昂朵瑪格》或許是拉辛最偉大的作品,1667年在皇室上演,並被人們視為傑作。

拉辛的成功引致了科爾內耶和其它劇作家的妒忌。他們設法利用具有相同主題的作品,排擠拉辛的《伊菲姬尼》(1674年)和《費德羅》(1677年)。後來,拉辛放棄了劇本寫作,又重新歸入揚森學派。1667年,拉辛和詩人評論家波瓦洛被指定為路易十四的史吏。同年,拉辛結婚成家。在德曼特農夫人(後成為國王的第二任妻子)的執意要求下,他寫了《埃斯特》(1689年)及《阿達莉》(1691年)。這些富有宗教色彩的劇本都是拉辛晚期的重要作品。在他晚年,國王很不讚賞他的揚森學派思想。他一直生活在這種陰影中。逝世後葬於皇家港。

其它劇作品包括:《訟棍》(唯一一部喜劇,1668年)、《不列顛人》(1669年)、《米特里達特》(16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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