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信息
中國農村舊有的比較流行的一種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之上的勞動互助組織。一般是由若干戶農民組成,通過人工或畜工互換的方式,集體地輪流為各家耕種,按等價互利原則進行評工計分。生產季節結束或年度終了的時候,進行結算,一工抵一工,少出工的農戶向多出工的農戶補付工錢。抗日戰爭時期和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在抗日根據地和解放區,變工隊有了廣泛的發展。如在抗日戰爭時期,北方各抗日根據地建立過一種合作化程度較高的變工形式,農戶除換工互助外,還將耕畜、農具折價組社入社共同使用。另外,早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央革命根據地的勞動農民以村或鄉為單位,進行換工互助。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根據地利用變工隊等形式把廣大的農民組織起來,對於調劑人力、畜力、發展農業生產,支援革命戰爭起了促進作用。這時的變工隊已帶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為以後的農業合作化提供了經驗。
示例
毛澤東在《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一文中所指出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在22年的革命戰爭中,我黨已經有了在土地改革之後,領導農民,組織帶有社會主義萌芽的農業生產互助團體的經驗。那時,在江西是勞動互助社和耕田隊,在陝北是變工隊,在華北、華東和東北各地是互助組。”(《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170頁)毛澤東曾高度評價過變工隊的作用,他說勞動互助提高了勞動生產率,農民生產興趣增大,願意組織如同我們這裡的變工隊一樣的互助團體,3個人的勞動效率抵過4個人。這種生產團體,一經成為習慣,不但生產量大增,各種創造都出來了,政治也會進步,文化也會提高;生產工具也會改良。到了那時,我們的農村社會,就會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礎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