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體

讀體

簡介讀體(1601~1679年),號見月(世稱“見月律師”),俗姓許,雲南省楚雄縣人。 清順治二年(1645年),三昧將圓寂,以衣缽戒本授讀體,繼承法席。 順治三年(1646年),清兵藉口“華山通賊”,派兵圍寺,捕去了許多寺僧。

簡介

讀體(1601~1679年),號見月(世稱“見月律師”),俗姓許,雲南省楚雄縣人。14歲父母雙亡,27歲伯父去世。少好游,曾到金沙江、甸尾等地,因羨慕赤松子,遂出家當道士。三年後遇一老僧,授以《華嚴經》一部,研讀後,幡然有悟,舍道入佛。32歲從寶洪山亮如法師剃度,法名讀體。

讀體因慕三昧法師,一年後乃攜瓢笠東行,“不憚艱辛,往求戒法,凡兩渡大江,繭足萬里”(《新纂雲南通志》)。於明崇禎九年(1636年)到鎮江海潮庵,第二年從三昧受具足戒(別稱“大戒”,正式取得僧尼資格),繼而隨三昧傳戒諸方,開始閱讀律藏,為各方所推重。38歲入金陵寶華山,被提拔為監院,並為眾講戒,“析義釋文,口若懸河,座下千人,罔不嘆服”(《中國佛教史》)。清順治二年(1645年),三昧將圓寂,以衣缽戒本授讀體,繼承法席。從此住持寶華寺30餘年,重建殿閣,築石戒壇,定製每年春冬傳戒,寺規整肅,成為各方范榜。

順治三年(1646年),清兵藉口“華山通賊”,派兵圍寺,捕去了許多寺僧。讀體至誠無畏,從容應付,在如林劍戟之前,他合掌而立,三問三答,講清事由。清將被他的申述折服,釋放了僧人,還了田地,給帖護持,使寶華山轉危為安。

康熙十一年(1672年),江南大飢,讀體募化賑粥50多日,救活饑民數以萬計(《新纂雲南通志》)。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二十二日圓寂,終年79歲。

著作

其著述有《大乘玄義》、《毗尼止持會集》、《毗尼作持續釋》、《毗尼日用切要》、《黑白布薩》、《藥師懺法》、《剃度正范》、《傳戒正范》、《僧行軌則》、《三反五八戒正范》、《教戒尼正范》、《幽冥戒正范》、《沙彌律議要略》等傳世。

成就

讀體弘戒數十年,戒弟子以數萬計,法嗣亦有數十人,近世律宗之重興,至讀體集大成,法席之盛,近古以來未有,在中國佛教史上的地位也較為顯著。王鐵成《佛教律宗巨匠讀體》一文中說:“綜觀雲南歷史,歷代為僧,於佛教及其理論上成就最大者,莫過於見月律師,為國內佛學專著所廣泛肯定的也只有見月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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