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潤洪

譚潤洪

譚潤洪,男,漢族,1976年8月出生,湖南茶陵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攸縣縣委書記。 2018年9月1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2月,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譚潤洪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5.07-1996.04 湖南省人造板廠工作;

1996.04-1997.05 株洲市信託投資公司工作;

1997.05-2008.12 株洲市財政局幹部,歷任副主任科員、副科長、科長;

2008.12-2010.05 歷任株洲國家高新區董家塅高科技工業園管委會副書記、主任,蘆淞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0.05-2011.12 先後任株洲縣常委,副縣長,常務副縣長;

2011.12-2013.05 株洲縣委副書記、縣長

(其間:2013.03-2013.06參加湖南省委黨校第44期中青二班學習);

2013.05-2016.08 任株洲縣委書記

(其間:2014.11-2015.01參加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習 );

2016.08- 湖南省攸縣縣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16日,湖南省攸縣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會上,株洲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朱志強宣讀了湖南省委、株洲市委關於攸縣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譚潤洪任中共攸縣縣委委員、常委、書記。

2016年9月21日,中國共產黨攸縣第十二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投票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縣委領導班子。譚潤洪當選為湖南省攸縣縣委常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9月11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攸縣縣委書記譚潤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18年12月,湖南省攸縣原縣委書記譚潤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譚潤洪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據湖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省監委對譚潤洪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潤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接受私營企業主出資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商謀取利益,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與多名女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河道砂石開採權出讓、土地出讓、工程項目建設、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提籃子”等方式夥同特定關係人共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譚潤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私慾極度膨脹,利用手中權力瘋狂斂財,貪得無厭、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潤洪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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