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昌華

男,1946年11月出生,重慶人。中共黨員。1969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縣(現九寨溝縣)公安局工作,1978年10月調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審判員、庭長、副院長。現任該院院長

男,1946年11月出生,重慶人。中共黨員。1969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南坪縣(現九寨溝縣)公安局工作,1978年10月調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工作,歷任審判員、庭長、副院長。現任該院院長。兼任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兼職副研究員,西南財經大學法學系兼職副教授,四川省法學會刑法學會常務理事,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成都法律與企業研究會會長。主要業績:1993年任成都市金牛區法院院長後,提出了"精按選,勤演習,嚴執法,重效益"的工作思路;明確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指導思想;確立了帶一支"政治上強,業務上精,有文化,守紀律的依法、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跨世紀的法官隊伍的目標;在四川省首家開展了"做人民公僕,樹法官形象"的樹社會主義法官形象工程活動。1994年成為成都市政法系統中第一家榮獲省文明單位稱號的法院;1996年榮記集體二等功;1998年榮獲四川省最佳文明單位稱號。曾參與四川省社會科學重點課題《職務經濟犯罪研究》一書的撰稿。先後在《現代法學》、《法學家》、《四川審判》等報刊發表論文30餘篇《含合著》,出版了兩本舊體詩詞集。先後在《四川日報》、《四川法制報》發表報告文學、通訊、散文等。鑒於我國立法滯後,企業發展又離不開法律保障這一特定的歷史現狀,發起成立了有法官、企業家、法學家、報刊編輯參加的成都法律與企業研究會,志在研究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為企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為立法機關提供具體的立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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