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穆

民國元年至3年(1912-1914),任桂東縣知事。 1912年,譚嗣穆出任桂東縣知事。 民國3年,調任汝城縣知事,離開桂東時,

基本信息

譚嗣穆(1878-1929),字念蓀,瀏陽縣淳口鄉嵐煙村人。民國元年至3年(1912-1914),任桂東縣知事。他性格內向,平素寡言;公務之餘,博覽群書,常識廣淵; 禮賢下士,待人謙恭;輕財好義,曲直分明,頗受百姓敬佩。

生平事跡

光緒二十四年(1898),其七兄譚嗣同被清廷保守派殺害,譚嗣穆異常悲痛,常扼腕長嘆。他勉勵家人說:“好 男兒當效法老七,匡世救民,振興華胄。”並以七兄“興 民智”、“促變革”的精神激勵自己奮發自強。常邀一些 志同道合的人到嵐煙廣場練習騎馬射箭,與他們討論救國 救民的策略。
1912年,譚嗣穆出任桂東縣知事。勸民眾剪辮放足,廢除祭孔儀式,革除封建陋習;拆除文昌宮、節 孝祠,並將城隍廟、總管廟的菩薩付之一炬;倡導破除封 建迷信,以振興民志;邀請瀏陽一些有技術的人到桂東開 發農田,興修水利。尤其熱心教育,下令將寺院田租、祭 租,充作校產,並倡辦城廂及一、二、三都高等國小、女 校、乙種業學校、體育學校和鄉村國小等,還主持創辦教 員講習所,聘請進步學者李惠如至縣講學,培育師資。
譚嗣穆任桂東知事三年,清下廉潔,從不做貪贓枉法、 魚肉人民的事。民國3年,調任汝城縣知事,離開桂東時, 縣城民眾夾道歡送,擺設81座朱紅漆案,上面放著鏡子和水,頌揚他做官“清如水,明如鏡”。
民國18年10月,因 肝病歿於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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