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簡介
證大e貸的起源證大e貸微金融服務平台作為全力打造的網際網路微金融服務平台,秉承為社會服務,為投資人服務、為借款人服務"的信念,通過高效安全的技術手段,科學的審核制度,為有資金需求的用戶搭建一個全方位的資金服務平台。證大e貸微金融服務平台以個人對個人金融信息服務為起點,秉承誠信、進取、共享的運營理念,通過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統和科學的審核制度,為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和有財富增值需求的理財人搭建了一個便捷的微金融信息服務平台。
證大e貸的平台原理證大e貸作為微金融信息服務平台,致力於為借款人和理財人之間搭建集溝通、交流、交易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平台為借貸雙方提供貸前審核、貸中監控和貸後管理等信息服務,而資金的轉賬、結算與數據披露則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整個交易過程透明公開,極大的保障了借貸雙方的資金安全。
關於“e貸”e貸即網路借貸的簡稱,該業務模式是微金融服務的網際網路表現形式。通過搭建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平台,使借貸雙方更直接的進行資金對接,網站本身只負責監控資金正常流動(數據披露),提供專業的信息諮詢服務(信用審核)。
證大e貸的特點安全高效:證大e貸依託證大集團雄厚的資金背景,建設了完整的網路安全體系,保證了借款人和理財人的資金安全。
本金保障:證大e貸還對理財人免費提供“本金保障計畫”,當借款人出現嚴重逾期(逾期30日以上),網站將在1個工作日內墊付理財人應收取的剩餘未還本金,以保障理財人投資資金的安全。
門檻低:理財門檻低至每筆交易50元,借款金額則以3000元起,至50萬元止,真正滿足普通人的廣域微金融服務需求,實現微金融服務的“普惠”制。
方便快捷:平台兩端客戶通過網際網路完成交易,與個人去銀行貸款或購買理財產品的繁瑣手續相比,證大e貸的模式更透明,更高效,更方便。
作為全國首個以“微金融服務平台”為建設方向的網際網路金融信息服務機構,證大e貸秉承“為社會服務,為投資人服務、為借款人服務"的信念,採用360度全方位立體審核制度,科學的引導社會閒散資金流向,將中高收入人群的閒余資金合理地引向信用良好且需要幫助的中低收入人群。證大e貸既能滿足投資人“安全、高效、風險低”的需求,同時又可以滿足借款人“方便、快捷、服務好”的需求。
在未來的發展中,平台還將不斷推出創新型產品,在個人對個人網路借貸模式的基礎上,逐漸發展為惠及全民的網際網路微金融信息服務機構。
上海證大集團簡介
上海證大集團初創於1993年,是一家以金融綜合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文化創意為主業的大型民營企業集團。
集團秉持“證明、實證、親證”的企業精神和“探求大道、追求大同、創造大美、實現大我”的企業使命。
上海證大集團在董事長戴志康先生的帶領下,集團經過十幾年千錘百鍊的市場競爭,迅速成長。
“證大投資諮詢”及“證大財富管理” 由上海證大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證大集團)控股,以普惠制金融產品為起點,逐步發展為融藝術品投資、信託、PE、其他各類資產包等產品為一體的特色P2P平台。量身定製,為客戶提供穩健的、全方位的、多層次的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服務。推出“個人對個人”(Person to Person或稱P2P)投資諮詢和財富管理服務,建立全面的金融服務平台。使得有資金需求,並信用良好的高成長型人群和有投資理財意願、並希望獲得精神回報的出借人群進行對接。
證大e貸平台的合法性
民間借貸的法律環境《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出台,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並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契約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契約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契約”中明確規定,居間人提供貸款契約訂立的媒介服務,可依法向委託方收取相應的報酬。因此貸款服務機構的存在和服務費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並受法律保護的。證大e貸既不吸儲,也不放貸,作為一個網路信用管理及借貸服務中介機構,業務範圍和經營活動完全符合相關法律和國家的政策規定。證大e貸將在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的指引下,為廣大借款人、出借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政策傾向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遵守相關法律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間有自由借貸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間借貸關係都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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