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統計局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學會工作,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專業統計科。 (七)諸暨市普查中心。

機構職能

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國家、省、紹興市統一制定的統計發展規劃、統計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制定全市性的統計事業發展規劃、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工作計畫;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實施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協調全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報表管理工作,依法審查鎮鄉(街道)、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審批鎮鄉(街道)、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制度,制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全市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三)負責組織重大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的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完成國家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全市國民經濟綜合核算、婦女兒童監測評價和農業、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業、貿易業、住宿業、餐飲業、旅遊業、服務業、交通、投資、能源、科技、勞動工資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和國內外、省內橫向有關縣(市、區)的基本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全面反映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基本情況;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針對全市經濟運行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和領導關心的問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和決策建議。
(四)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檢查和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和管理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糾正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組織實施統計信用體系建設和基層統計調查單位統計信用管理;負責指導、管理、監督社會統計中介組織開展工作,管理本市範圍內的統計信息諮詢服務,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五)負責評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行業統計數據,依法核查、審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及有關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綜合資料庫體系;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的統計信息計算機網路建設和資料庫建設,實現統計局工作網站與村(居)和企業的計算機連線。
(七)組織全市規模以下工業、第三產業和城鎮住戶、物價指數調查工作(具體交由市企業調查隊、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承擔)。
(八)負責全市統計調查網路建設,組織指導並督促基層統計調查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專業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負責全市統計人員統計專業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配合職改主管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學會工作,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 做好對鎮鄉(街道)、企業考評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抓好統計系統統計文化建設和統計機關各項建設,提高機關幹部素質和統計機關能力。
(十二)負責市人大、政協有關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和答覆工作,辦理有關統計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案件。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和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幹部的思想教育、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負責統計文化和統計宣傳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政務信息的組織、審核、傳遞、管理與反饋;負責局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決定、領導指示的督辦;草擬綜合性檔案;負責機關財務、人事、編制、幹部考核、工資福利、黨務、車輛、後勤保障、檔案資料、固定資產管理、機要保密和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辦理局屬幹部的退休手續及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二)綜合核算科(掛數據中心牌子)。負責國家、省、紹興市統計局布置的綜合、國民經濟核算專業的各項統計年報、定期報表和各種臨時性的調查任務;負責管理全市統計標準,審核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統計報表,對全市統計制度方法進行考核評估;負責匯總、整理、編輯、提供全市經濟、社會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統計數據的使用、提供進行統一管理;組織開展對全市巨觀經濟運行情況的預警預報和監測工作、對市域經濟發展情況的監測和評估;負責全局的統計信息新聞發布會及重要統計信息發布任務,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綜合性經濟分析研究報告;組織開展對全市經濟運行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和領導關心問題的調查研究,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和決策建議;負責對鎮鄉(街道)考評的有關工作。
(三)法規制度科。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和檢查監督工作;負責草擬、修訂和審核全市性的統計規範性檔案,指導各鎮鄉(街道)、部門制定和修改加強統計工作和法制工作的有關制度,指導並督促各鎮鄉(街道)、部門依法統計;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受理、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處理議案、提案、建議、信訪;負責統計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和基層統計調查單位的統計信用管理;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統計中介機構的工作。
(四)行政審批服務科(掛基礎建設科、計算機中心牌子)。負責全局行政審批職能(含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行政性服務類項目等)。
負責全市統計機構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全市基層統計基礎建設;負責組織實施統計人員的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計算機基礎教育、統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統計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綜合資料庫體系;負責全市統計系統的計算機技術處理及其網路管理與維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統計信息計算機網路建設和資料庫建設。
(五)專業統計科。負責全市農業、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業、貿易業、住宿業、餐飲業、旅遊業、服務業、交通、投資、能源、科技、勞動工資的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監測統計、有關專項統計調查工作;布置、蒐集、整理、審核、匯總、上報各專業的全部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並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科室提供統計數據;負責本科各專業的統計業務培訓、統計基礎建設;負責對本科各專業的統計數據質量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評估;負責本科各專業統計報表的計算機數據處理工作;負責撰寫並提供本科各專業的有關統計信息、統計分析,開展調查研究;負責上級對本市有關考核資料的蒐集、審核、匯總和上報;對部門、鎮鄉、街道的有關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負責全市大中型企業類型劃分的審核工作;負責提供《統計年鑑》所需的各專業統計資料和有關專業的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資料;配合普查中心參與各項國情國力調查和有關大型統計調查。
(六)諸暨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掛諸暨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牌子)。負責城鎮住戶調查、各種價格調查和有關專項調查等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社情民意調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資料和社情民意;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
(七)諸暨市普查中心。根據國家普查任務,負責制定全市經濟普查、農業普查、人口普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檢查全市的普查工作;負責普查資料的數據處理、統計分析、課題研究、開發利用和檔案整理;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單位清查,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管理;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諸暨市企業調查隊(掛諸暨市服務業調查中心牌子)。負責企業景氣調查、小型和個體工業抽樣調查、各類企業的專項調查、現代企業制度試點調查以及規模以下工業、貿易業、服務業抽樣調查;負責對調查數據的質量抽查、管理和數據分析、評估工作,收集橫向動態資料並對年度主要數據寫出評估報告。
(九)諸暨市統計執法稽查隊。依法行使統計稽查職能,對統計稽查對象報送、提供、公布統計資料的真實性、及時性及其組織管理統計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鑑證和評價,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指導、督促並幫助稽查對象改進統計工作;依法行使統計檢查監督管理權,督查統計單位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負責承辦局法規制度科立案的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接受單位、個人對統計違法行為的舉報,並對有關事項作出答覆。

地理位置

地址:濱江南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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