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由心證與法定證據法制及其發展趨勢

內容介紹這本《論自由心證與法定證據法制及其發展趨勢——以兩岸民事訴訟法制為中心》由姜禮增著:毋庸諱言,不論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專業知識,終究也只是個圓顱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訴訟審判的方法,發現客觀的真實,不論是實行自由心證或法定證據法制,都是極為困難的。 筆者從事數十年的司法實務,更深深地體會到,在這些解決糾紛的機制中,法院的調解,是發現客觀真實,解決糾紛,最為有效且重要的機制,若能大力地推廣和落實,當能有效彌補訴訟審判的不足。 《論自由心證與法定證據法制及其發展趨勢——以兩岸民事訴訟法制為中心》適合民事訴訟審判工作者、研究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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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論自由心證與法定證據法制及其發展趨勢——以兩岸民事訴訟法制為中心》由姜禮增著:毋庸諱言,不論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專業知識,終究也只是個圓顱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訴訟審判的方法,發現客觀的真實,不論是實行自由心證或法定證據法制,都是極為困難的。因此,訴訟外解決糾紛的機制,如調解、和解、仲裁等制度,在現代複雜的工商業社會,顯得尤其重要。筆者從事數十年的司法實務,更深深地體會到,在這些解決糾紛的機制中,法院的調解,是發現客觀真實,解決糾紛,最為有效且重要的機制,若能大力地推廣和落實,當能有效彌補訴訟審判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此參諸美國的《聯邦民事訴訟規則》規定的發現程式,藉由證據的開示,真實的發現,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的達成,同其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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