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社會學
簡史 19世紀西方社會人類學家很關注語言的社會性質問題,美國的L.H.摩爾根在《古代社會》(1877)一書中,從稱謂的變化研究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19世紀末與20世紀初,瑞士語言學家F.de索緒爾第一次把語言和言語分開,並指出語言是社會的大系統。20世紀初,法國語言學家A.梅耶、J.旺德里埃等人從É.迪爾凱姆的社會學理論出發,把語言看作是社會事實和文化,認為語言與社會、文化密不可分。他們認為,語義、文字的變化最根本的原因在於語言社會集團的環境、社會關係等的變遷,語言、文字的變化不能僅從語言、文字本身的結構中去尋找原因,應從社會結構的變化中去探討。30年代,功能學派的B.K.馬林諾夫斯基把語言看成是發音的風俗和整體文化的一部分,認為它在不同文化情境的布局中發揮著不同的功能;一個人語言知識的成熟顯示著他在社會文化地位中的成熟。50年代,結構主義人類學家C.列維-史特勞斯把語言看成是人類相互聯繫的網,是人類整個社會結構體系的紐帶。符號互動論者在更高的層次上揭示出語言、文字的社會本質,認為社會是人際符號互動的產物,人類社會最典型的特徵是符號互動。該理論過分強調符號互動作用,但把語言放到社會互動過程中去研究它的發展及其社會功能,具有首創性。馬克思主義者對語言與文字的社會性質具有較明確的認識。K.馬克思曾經指出:“把語言看作單個人的產物,這是荒謬絕倫的”(《政治經濟學批判》)。F.恩格斯認為文字與鐵的冶煉一起帶來了人類的文明。
中國傳統文化理論對語言文字的社會性質和作用歷來非常重視。《文心雕龍·原道》稱“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是這種認識的代表。這是中國發展語言社會學的文化傳統與基礎。
語言社會學與社會語言學的區別 語言社會學主要研究語言、文字發展規律的社會因素及社會功能;社會語言學研究“社會人”的語言,研究社會語境與語言運用之間的關係,語言的社會變異或稱社會方言是其研究的中心課題。
關於語言的社會性質與作用的論爭 語言的社會性質與作用問題,是語言社會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對此問題的探討,曾引發過重大爭論。俄國十月革命後,蘇聯語言學家Н.Я.馬爾提出語言同許多別的社會現象一樣,是上層建築,有階級性。他斷言,語言變化與經濟基礎的變化是步調一致的。他主張階級的語言、語言的“革命”。他的語言“革命論”在50年代初受到史達林的批評。語言不是上層建築、屬於社會全體成員及逾時代的觀點,已為人們普遍接受。80年代末中國仍有人提出“現代人及其語言革命問題”,主張“某種語言形態總是和某種社會形態同構”,呼籲“確立一種嶄新的現代語言形態的革命”。自19世紀末在中國興起的漢字拼音化主張,也經歷過近一個世紀起伏曲折的論爭。這場論爭以肯定漢字優越性漸趨結束。論爭雖屬語言學問題,但它引發了關於語言和文字的社會性質和規律的語言社會學研究,對語言社會學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