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受賊偽官達奚珣等詔

《誅受賊偽官達奚珣等詔》是唐代李亨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誅受賊偽官達奚珣等詔

人臣之節,有死無二。為國之體,將而必誅。況乎委質賊庭,宴安逆命,耽受寵祿,淹延歲時。不顧恩義,助其效用,此則可宥,法將何施?達奚珣等:或受任台輔,位極人臣;或累葉寵榮,姻聯戚里,歷踐台閣,職通中外。夫以犬馬微賤之畜,猶知戀主;龜蛇蠢動之類,皆能報恩。豈曰人臣,曾無感激,有靦面目,事於寇讎,亂臣賊子,何以過也?自逆賊作難,傾覆邦家,凡在黎元,皆含憤怒,殺身殉國者,不可勝數。此等黔首,獨背國恩,豈可列在崇班,荷茲祿位,不思君親之分,唯與凶逆同心。受任於梟獍之間,諮謀於豺虺之輩,靜言思此,情何可矜?朕志在含宏,法務寬貸。然兇惡之類,自招其咎,人神所棄,天地不容。原其本心,皆合殊列,就中情狀,仍有處分。達奚珣等一十八人並宜處斬,陳希烈等七人並賜自盡,前大理卿張均特宜免死,長流合浦郡。

作者簡介

李亨(711—762)唐朝皇帝。唐玄宗第三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立為皇太子。天寶十五年(756年),安史叛軍攻占潼關,隨玄宗倉皇西逃,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境),當地士眾遮攬西進,乃與玄宗分手,北上靈武即皇帝位,遙尊玄宗為太上皇。756年—762年在位。至德二年(757年),郭子儀帥眾與回紇軍收復長安、洛陽。當時約定:“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子女皆歸回紇。”致使洛陽遭受很大破壞。三年,迎玄宗歸長安.在位期間,寵信張皇后,縱其干預政事,又信用宦官李輔國等,使之操縱軍政大權,遂致宦官勢力日益囂張。寶應元年(762年),李輔國、程元振發動事變,殺死張皇盾和越王系等,擁立太子李豫。因而驚憂而死。廟號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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