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鶴峰墓

詹鶴峰(1772~1854年),字功顯,平潭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任浙江省水陸提督。鴉片戰爭時,支持江繼芸(金門鎮總兵)抗英,駐鎮三載後回鄉,倡捐重建興文書院,以振文風。墓在嵐城鄉北樓村南山上,建於光緒年間。墓向南,占地面積44平方米,石構“鳳”字形墓式,三合灰土封頂,計有五壙,墓前石供案上立青石抹腳墓碑。

詹鶴峰(1772~1854年),字功顯,平潭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任浙江省水陸提督。鴉片戰爭時,支持江繼芸(金門鎮總兵)抗英,駐鎮三載後回鄉,倡捐重建興文書院,以振文風。墓在嵐城鄉北樓村南山上,建於光緒年間。墓向南,占地面積44平方米,石構“鳳”字形墓式,三合灰土封頂,計有五壙,墓前石供案上立青石抹腳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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