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麥迪遜

麥迪遜生於1751年,橙縣,維吉尼亞,畢業於(當時叫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他在1776年參加維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維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

基本資料

詹姆士麥迪遜

姓名:詹姆士麥迪遜
生卒:1809年3月4日--1817年3月3日
描述:美國的第4位總統
籍貫:美國

個人概述

父親:詹姆士麥迪遜母親:內爾·康威麥迪遜夫人:多利·佩恩·托德(1768-1849),於1794年9月15日結婚孩子:無宗教:Episcopalian教育:畢業於新澤西學院(現在普林斯頓大學;1771)職業:律師政黨:民主共和黨其他政府位置:維吉尼亞憲法會議成員,1776大陸議會成員,1780-83維吉尼亞立法機關成員,1784-86憲法會議成員,1787美國眾議院的成員,1789-97國務卿,1801-09(在傑斐遜總統下)總統年薪:25,000美元/年

職業生涯

麥迪遜生於1751年,橙縣,維吉尼亞,畢業於(當時叫新澤西學院)普林斯頓。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他在1776年參加維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維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著的部分加在辯論內。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堅鳥,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為"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將過於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財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
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儘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舉為總統。他廢除了EmbargoAct。
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將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
拿破崙假裝答應。在1810年後期,麥迪遜與英國宣布非交往。在國會包括亨利·克雷和約翰·C·卡爾霍恩的年輕的一組,"好戰分子",為一個更好鬥的政策敦促總統。
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

個人榮譽

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反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個人影響

人物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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