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詹妮弗·羅賓遜在澳大利亞新威爾斯的一個小鎮上長大,並在博馬德里高中就讀。詹妮弗·羅賓遜考入澳大利亞國立大學,主攻國際法和印度尼西亞研究,獲法律與亞洲學雙學位,期間在法學領域榮獲大學獎章,且在亞洲研究領域被評為傑出學者。同時詹妮弗·羅賓遜還在印度尼西亞日惹的卡渣瑪達大學,後可以講流利的印尼語。詹妮弗·羅賓遜憑藉羅德獎學金,入讀牛津大學貝利奧爾學院,畢業時獲得民法比較學學士學位和國際公共法律哲學碩士學位。
詹妮弗·羅賓遜與傑弗里·羅伯特森共事了六年,期間調查了澳元地位狀況及制定關於伊朗危害人類罪的法律意見。受多名無神論的委託,兩人對普世教會中兒童受到性虐待進行了立案,此案被憲法權益中心移交給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受理。在傑弗里·羅伯特森的幫助下,詹妮弗·羅賓遜第一次向英國高等法院申訴,成功推翻了一起因為反恐設定的新聞報導管控案件。在倫敦竊聽案期間,詹妮弗·羅賓遜在《紐約時報》中擔任顧問。
2009年起,詹妮弗·羅賓遜在倫敦史蒂芬律師事務所下屬的法律公司工作,為《紐約時報》、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美國聯合通訊社和彭博大型媒體機構提供保障,尋求通訊自由和訴訟自由。詹妮弗·羅賓遜也為國際人權建言獻策,涉及到伊拉克衝突下的人權問題,特殊引渡問題和國際刑法問題等。
2010年10月,詹妮弗·羅賓遜開始為朱利安·阿桑奇及維基解密擔任法律顧問。
2011年後,詹妮弗·羅賓遜成為倫敦伯莎基金會法律援助顧問,接手公共利益法律項目。
2013年5月,詹妮弗·羅賓遜在TED悉尼會議上闡述了西多尼亞的人權問題和政治形勢。
人物成就
詹妮弗·羅賓遜在英國高等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和全球言論組織中從事言論自由訴訟策略制定工作,反對英國匿名和新聞報導管控,也反對一切隱私公開化與誹謗,向歐洲聯盟尋求更好的資源保護。詹妮弗·羅賓遜是大英國協法律協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2008年,詹妮弗·羅賓遜被英國司法大臣提名為“國民公益英雄”。
2013年,詹妮弗·羅賓遜被澳大利亞國立大學評為“年度最佳青年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