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研究

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的界定 四、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定性 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承擔主體

圖書信息

出版社: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3月1日)
叢書名: 法學文叢
平裝: 29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62241007, 9787562241003
條形碼: 9787562241003
尺寸: 20.6 x 14.6 x 1.6 cm
重量: 299 g

作者簡介

彭真明,男,1963年8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武漢大學民商法博士。現為華中師範大學法律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學。主持過“證券欺詐的民事責任及其救濟制度研究”、“期貨犯罪立法研究”兩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以及“期貨交易法律制度研究”、“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研究”兩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要著作有《商法前沿問題研究》、《註冊會計師對第三人民事責任研究》、《證券欺詐民事救濟制度研究》、《期貨法論》、《商事代理通論》、《民法學》、《公司法學》等,並在《中國法學》、《民商法論叢》、《月旦民商法雜誌》、《法商研究》、《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學》、《法律科學》、《私法研究》、《中國商法年刊》等國內有影響的法學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

內容簡介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研究》以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為研究對象,以證券市場信息披露中的註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為研究重點,對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理論基礎、責任性質、歸責原則、責任認定及註冊會計師侵權損害賠償等問題進行了系統探討。主張註冊會計師可以單獨成為過失分割第三人民事權利的獨立責任主體;提出判斷註冊會計師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既不能以註冊會計師是否嚴格遵循程式為標準,也不能以財務報告是否虛假為標準,而應將獨立審計準則和“職業謹慎”共同作為衡量註冊會計師有無過錯的標準;在侵權法和證券法領域中,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均採取“推定信賴”的立場,只要註冊會計師出具了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都應認定與客戶構成共同侵權,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目錄

引言
第一章 虛假財務信息與註冊會計師職業
一、註冊會計師與註冊會計師職業
二、證券信息披露中註冊會計師的執業內容
三、註冊會計師參與虛假陳述的現狀與原因分析
第二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理論基礎
一、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的科學範疇與專業職務人員的注意義務
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的界定
三、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的歷史演變
第三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性質
一、英美法系國家關於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性質的立法與判例
二、以德國法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關於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性質的立法與實踐
三、我國關於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性質的論爭與司法實踐
四、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定性
第四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一、歸責原則的體系與確定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歸責原則的意義
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歸責原則的理論紛爭與立法
三、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歸責原則的取捨
第五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認定
一、註冊會計師過錯的認定
二、因果關係的分析與認定
三、虛假審計報告"重要性"的認定及其標準
第六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主體
一、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主體
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承擔主體
三、註冊會計師共同侵權責任的承擔問題
第七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損害賠償
一、損害賠償的原則
二、損害賠償的範圍
三、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
第八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分擔——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
一、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之緣起及意義
二、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的現狀與成因
三、我國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的完善路徑
第九章 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的訴訟機制
一、證券民事訴訟前置程式問題
二、證券欺詐民事訴訟的模式選擇
三、註冊會計師民事責任訴訟中被審計單位的訴訟地位
四、證券欺詐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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