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學習經歷
1991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4年6月畢業於武漢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職務
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專業碩士點負責人,兼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客座教授、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武漢市政府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民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金台律師事務所武漢分所律師。
研究方向
為民商法學,重點研究方向為公司法、證券法與期貨法。
主要貢獻
主持過“證券欺詐的民事責任及其救濟制度研究”“期貨犯罪立法研究”兩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註冊會計師不實財務報告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研究”“期貨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兩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主要著述有《資本市場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證券欺詐民事救濟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註冊會計師對第三人民事責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商法前沿問題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期貨法論》(華中師大出版社1998)、《商事代理通論》(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民法學》(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公司法與企業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公司法教程》(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2007)等,並在《中國法學》、《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學》、《現代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學雜誌》、《民商法論叢》、《月旦民商法雜誌》、《月旦財經法雜誌》等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科研成果多次獲獎,1996年10月和1999年3月,因科研究成果突出,分別被破格晉升為副教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