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許超凡年僅30歲時便當上中國銀行廣東分行開平支行行長,在當地曾顯赫一時。有證據表明,許超凡1994年至1998年任開平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各種方式竊取銀行資金高達4.83億美元;並通過運作,讓余振東、許國俊先後就任開平分行的行長,繼續和掩蓋罪行。
人物事件
許超凡等人從1991年開始與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一同盜竊中國銀行資產,總額高達4.83億美元。許超凡、余振東
和許國俊曾先後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三人在多年時間內逐漸盜竊銀行資產並轉移到美國。
許超凡和許國俊早年前獲得偽造的香港護照。此後,他們以假香港護照申請美國簽證,2001年5月,3人在香港與美國公民假結婚。許超凡和許國俊2001年潛逃至北美並在偏遠地方隱姓埋名。2004年,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一個小鎮被捕。首嫌許超凡也在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個小鎮被捕。
人物事記
1994年10月,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妻子在開平與美國歸化公民結婚,隨後提出申請移民美國。
1997年8月-12月,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用假身份證件到香港,獲得偽造香港護照。
2001年10月2日,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對夫婦由拉斯維加斯入境美國。
2001年10月12日,開平案發。
2001年10月15日,許超凡等三人在香港、美國和加拿大的多個銀行賬號之間進行了多次轉賬。當天共有859萬美元匯入香港沙漠宮殿公司。
2001年10月,中國公安部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中國法務部隨後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
2002年12月19日,余振東應約來到加州洛杉磯的原“移民與歸化局”(INS)辦公室,就其移民事宜面談,隨即被FBI逮捕。
2004年2月,余振東在內華達州法院以欺詐及非法獲得入境簽證等罪名,被判12年監禁。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被美國FBI移交給中國法務部門。
2004年9月21日,內華達州一個聯邦大陪審團作出裁決,對許超凡夫婦、許國俊夫婦和余振東妻子於緒慧提起控訴,罪名包括11項。
2004年9月下旬,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一個小鎮上被捕。
2004年10月初,首嫌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個小鎮被捕。
2005年6月29日,內華達州聯邦法官決定傳喚中國和中國香港政府官員在本案中作證;原定7月11日的開庭審判推遲至2006年1月9日。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