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許劍池,男,一九五八年一月生,江蘇無錫人。住重慶市榮昌縣宏揚小區3棟2單元7-2號。1984年曾因特務罪被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992年1月7日刑滿釋放。刑滿釋放後,許仍從事間諜活動。
據《重慶晨報》報導,一九九二年以來,許劍池多次出境與台灣間諜機關聯繫,他參加了台灣間諜組織,接受培訓,領取任務和間諜活動經費,按照台灣間諜機關的要求,竭力拉攏重慶政府工作人員,大肆蒐集有關政治、軍事情報,報送給台灣。許還在台灣間諜機關的授意下,對某重要單位進行滲透破壞。
重慶市國家安全機關在獲取確鑿證據後,一舉破獲此案。2003年8月8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以間諜罪和為境外收買國家秘密罪數罪併罰,一審判處許劍池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罪行
許劍池涉嫌間諜罪案是重慶直轄以來審理的首例間諜案,因涉及國家機密,本案不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有二:一是許接受台灣情報組織的任務蒐集我黨政軍情報;二是許為境外其他組織收買國家秘密檔案。檢察機關認為,許的行為已構成間諜罪和為境外收買國家秘密罪。
1996年11月至1997年12月,許以旅遊為名,3次前往泰國,通過台灣官方機構台灣駐泰國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和在香港的台北文化中心,與台灣情報組織取得了聯繫。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許劍池又根據台灣情報組織的安排,3次趕赴泰國,與該組織派來的人員會面,接受了台灣情報組織布置的蒐集我黨政軍機密檔案、國家安全機關檔案資料和刺探我第十三集團軍軍事情報等任務,同時接受了逃避我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的培訓,並領取活動經費5000美元。回國後,許多次通過電話與台灣情報組織的人員聯繫,向對方報告蒐集檔案、情報的情況,並將相關內容傳真給台灣情報組織。
2002年7月,許劍池認識了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馬街中學的英語教師胡某,在得知胡的丈夫是我東海艦隊524艦上的志願兵後,許以幫助其夫提乾為名,多次要胡向其夫打聽我東海艦隊的組成、指揮官姓名、調動部署等軍事機密,並將獲得的情報報告給台灣情報組織。
2002年7月,許劍池在泰國曼谷通過當地一名華人導遊嚴某,得到了美國駐泰國大使館的電話號碼。回國後,許又多次通過電話和傳真與美國駐泰國大使館聯繫,表示要向對方出賣我國的機密檔案,並約定在泰國當面交易。2002年10月15日18時許,許在榮昌縣紅楓茶樓向榮昌縣機要員李某收買檔案時,被重慶市國安局當場捉獲,並繳獲一份絕密級和兩份機密級國家秘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