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盡最大可能的降低工作過程中的返工、錯誤與偏差。使所生產出的產品,能夠很好的完成它所應完成的任務,達到它所應達到的功能。應包含該項目的目標、要求、步驟與具體的任務劃分。
分類
建築設計 是指為滿足一定的建造目的(包括人們對它的使用功能的要求、對它的視覺感受的要求)而進行的設計,它使具體的物質材料在技術、經濟等方面可行的條件下形成能夠成為審美對象的產物。
在廣義上,它包括了形成建築物的各相關設計。
按設計深度分,有建築方案設計、建築初步設計、建築施工圖設計。
按設計內容分,有建築結構設計、建築物理設計(建築聲學設計、建築光學設計、建築熱學設計)、建築設備設計(建築給排水設計、 建築供暖、通風、空調設計、建築電氣設計)等。
在狹義上是專指建築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相關人物
建築設計作為建築業的一個重要環節,產生了專業從事建築設計的公司,例如:SOM、KPF、上海現代建築設計有限公司、同濟大學 建築設計院
國內外一些著名的設計師:沙里寧、密斯、賴特、安藤忠雄、保羅.安德魯、庫哈斯、齊康、張錦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