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分交

設備分交是基本建設項目成套工作的分級管理。設備成套項目有兩類: 一類是國家計委確定,由中央成套部門統一組織供應設備的成套項目,稱為國家成套項目;一類是各省、市、自治區計委確定,由地方成套部門組織供應設備的成套項目,稱為地方成套項目。按現行規定,國家基本建設計畫中,需要成套設備的建設項目,原則上均可列為國家成套項目。

這比過去只是對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關係重大、技術裝備複雜的項目,由國家統一組織設備成套供應的規定前進了一步。從歷年情況看,基本建設計畫列入國家成套項目的比重,在投資上大約占40%左右,各省、市、自治區設備成套部門管理地方成套項目也逐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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