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在一部分人的記憶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共同傾向性特徵稱為記憶類型。它與記憶品質不同,不反映記憶力的高低,而是說明記憶內容、結構上的差異。處於同一記憶水平的人可能具有不同的記憶類型,反之亦然。
分類
可從不同維度對記憶進行分類。
(1) 按記憶內容的不同,可分為動作記憶、形象記憶、語詞邏輯記憶和情緒記憶;
(2) 按記憶編碼方式和貯存時間不同,可分為瞬時 (感覺) 記憶、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 (情景記憶和語義記憶);
(3)按記憶的意識狀態的不同分,可分為內隱記憶和外顯記憶;
(4) 按分析器參與記憶過程中程度的不同,可分為視覺型、聽覺型、動覺型和混合型。記憶類型雖與人的先天素質有關,但主要決定於人的實踐活動、教育訓練和人的努力。
研究者依據記憶某方面的特點或不同研究出發點對記憶進行的分類。按記憶內容,可分為形象記憶、語詞-邏輯記憶、情緒記憶、運動記憶。按記憶結構,可分為瞬時記憶、短時記憶和長時記憶。按記憶時意識的程度,可分為內隱記憶和外顯記憶。按記憶過程利用的感知覺通道,可分為聽覺記憶、視覺記憶、運動記憶和混合記憶。按記憶內容發生與否,可分為回溯記憶和前瞻記憶。
特點
是人與人之間表現為記憶類型上的差異。如有的人形象記憶占優勢,藉助事物的具體形象來識記各種材料效果比較顯著。
畫家、作曲家、建築師等的形象記憶往往很發達;有的人則邏輯記憶占優勢,善於利用詞的標誌(概念、數學公式、定理等)來識記各種材料;有的人則情緒記憶占優勢,如演員往往對體驗過的情感記憶得特別深刻;而有的人運動記憶占優勢,如體操運動員往往對練習過的動作記得特別準確而牢固。
相關資料
從信息加工的觀點看記憶:
1.感覺記憶,保持的信息雖然十分短暫,但它在刺激直接作用以外,為進一步的加工提供了更多的時間和可能,所以此過程對知覺活動本身和其他高級認知活動都有重要意義;
2.短時記憶,對信息的保持時間為一分鐘,是信息從感覺記憶通往長時記憶的一個中間環節或者過渡環節;
3.長時記憶,是相對於感覺記憶和短時記憶來說的,一般指信息儲存在一分鐘以上,最長可以保持終生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