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犯罪概述
·我國1997年的刑法規定,計算機犯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以計算機為對象的犯罪
1) 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這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
2)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這是指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數據、程式和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犯罪行為。
(2) 以計算機為工具的犯罪
–這是指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欺,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等犯罪行為。
–這類犯罪的罪名是古老的,但犯罪手法是新穎的。
計算機犯罪的概念及類型
計算機犯罪的特點
(1) 犯罪技術具有專業性
·“計算機是現代科學技術的產物,而計算機犯罪則是與之相伴而生的高智慧型犯罪。無論人們從哪個角度給計算機下定義和確定範圍,它都可以毫無疑問地被稱為高智慧型犯罪。
·在通常情況下,涉及計算機犯罪都需要專業知識,並且犯罪主體或為電腦程式設計人員,或為計算機管理、操作、維修人員,有使用計算機的方便條件。據統計,當今世界上發生的計算機犯罪案件,70%~80%是計算機行家所為。
·在計算機犯罪的人員當中,計算機專業人員約占55.8%;美國財政部公布的金融界39起計算機犯罪案件中,計算機專業人員占70.5%。從我國發現的計算機犯罪案件來看,在作案者中計算機工作人員也占70%以上。
·另外,作案者多採用高科技犯罪手段,有時多種手段並用,他們有時直接或通過他人向計算機輸入非法指令,從而貪污、盜竊、詐欺錢款,其犯罪主要過程由系統在物理上準確無誤地自動完成;
·有時藉助世界範圍內電話、微波通信、衛星、電台等系統的計算機數據傳輸以遙控手段進行計算機犯罪活動;
·有時通過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破壞計算機硬體設備和軟體功能、信息數據等;
·有時偽造他人的信用卡、磁卡、存摺等,凡此種種,都說明計算機犯罪具有極高的專業性,智慧型性。
(2)犯罪手段具有隱蔽性
計算機犯罪手段的隱蔽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計算機犯罪大多通過程式和數據這些無形信息的操作來實現;其作案的直接目標也往往是這些無形的電子數據和信息。計算機犯罪的行為人利用系統安全性缺陷,編制破壞性程式存放於系統中,這些破壞性程式能很好地隱藏在系統中,僅在特定時刻和特定條件下,被激活執行,如邏輯炸彈。
·第二,犯罪後對硬體機器和信息載體可不造成任何損壞,甚至未使其發生絲毫的改變,作案後可不留任何痕跡,犯罪分子一般是利用詭秘手段向計算機輸入錯誤的指令篡改軟體程式,一般人很難覺察到計算機內部軟體資料上所發生的變化。
·第三,作案時間短,計算機每秒可以執行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條指令,運輸速度極快,一個犯罪程式可能包含幾條、幾百條、幾千條指令,這對於極高速度運行的計算機來說,可以在1毫秒或1微秒的時間內完成,可以說瞬間即逝,不留任何蛛絲馬跡。
·第四,作案範圍一般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在全國和世界聯網的情況下,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到某省、市作案,甚至到某國作案。計算機犯罪經常出現犯罪行為的實施地與犯罪後果的出現地相分離的情況。如有的犯罪分子在家中或辦公室的終端面前,就可能操縱千里以外的計算機系統,把詐欺的錢財轉到異國他鄉。
·第五,計算機犯罪不易偵查,花樣百出,犯罪黑數高,尤其是隨著全球的信息化,為各種計算機犯罪分子提供了與時俱增的多樣化高技術作案手段,諸如盜竊機密、調撥資金、金融投資、偷漏稅款、盜碼並機、發布虛假信息、私自解密入侵網路資源等,計算機犯罪層出不窮,花樣繁多。
(3)犯罪後果具有嚴重的危害性
·首先,計算機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其他類型犯罪所無法比擬的。據美國中央情報局公布,美國公司僅在1992年一年就因經濟信息與商業秘密竊取和盜用損失高達1000億美元以上。
·據有關資料顯示,美國每年由於計算機犯罪而遭到的總損失已經超過100億元,德國在這方面的損失每年達150億馬克,相當於國民生產總值的1%,英國約為30億英鎊,法國為100億法郎(錢中生,2001)。
·其次,計算機犯罪對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安全的危害更是其他類型的犯罪無法比擬的。一方面隨著經濟快速發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對社會的控制力越來越強,某些計算機犯罪已嚴重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如通過國際網際網路發布虛假信息或有色情內容的信息,因此一些人認為,計算機犯罪對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造成的危害,可以與毒品相比。另一方面,隨著計算機在軍事領域的廣泛套用,信息戰正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有關專家認為,如果一國利用高技術破壞或者擾亂他國的主要計算機信息系統,就可以使該國軍事指揮系統失靈,一旦一國掌握了另一國的重要信息或了解到進入該國重要信息系統的方法,就可以得到該國重要軍事情報,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講,計算機犯罪可能危及的是整個國家的安全。
(4)犯罪空間具有廣泛性
·由於計算機網路的國際化,因而計算機犯罪往往是跨地區甚至跨國的,誰都可以自由加入這個開放性環球網。
·他們可以用組織黑客等手段,利用超越國界的計算機網際網路,對世界各國的政治、軍事、金融、商業等展開竊聽,竊密活動從而實施犯罪。
·如1994年,英國電信公司內部的一名“黑客”闖入本公司的資料庫,竊走了英國情治單位、政府的核地下掩體、軍事指揮部及控制中心的電腦號碼,就連英國首相的住處和白金漢宮的私人電話號碼也都在這個黑客的掌握之中。
·這名黑客又通過網際網路把這些機密傳給蘇格蘭的一位新聞記者,造成一起轟動英國的嚴重泄密事件。
(5)犯罪類型具有新穎性
·計算機犯罪屬於新型的犯罪形式,它是伴隨著計算機的問世及其在各個領域的廣泛套用而出現的。
·計算機犯罪始於20世紀40年代末,首先在軍事領域,然後逐漸發展到工程、科學、金融、商業等領域。
·1965年10月,美國斯坦福研究所的計算機專家康·B.帕克(Parker)在調查與電子計算機有關的事故和犯罪時,發現一位電子工程師通過篡改程式在存款餘額上做了手腳,這起案件是世界上第一例受到刑事追訴的計算機犯罪案件。
·到了70年代,伴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遍套用,計算機犯罪大幅上升。
·據統計,近年來在美國矽谷,計算機犯罪每年正以400%的速度增長。我國第一起被破獲的計算機案件是1986年,作案者是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會計兼電腦控制機主管陳新義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東門支行會計蘇慶忠。進入90年代後,我國的計算機犯罪以驚人的速度增長,從1993到1994兩年間,全國發案多達1200例,涉及銀行、證券、保險、內外貿易、工業企業以及國防、科研等各個領域,對整個社會造成巨大損失。
(6)犯罪懲處的困難性
·計算機犯罪作為一類新型犯罪,具有許多傳統犯罪所不具備的特點,在法律適用中有相當難度,這是因為:
–①該罪主體具有相當高的專業水平,需要有效地預防和打擊它有相當的困難。
–②沒有犯罪現象。
–③取證困難。
計算機犯罪的發展趨勢
(1)犯罪數量大量增加
(2)社會危害性日趨嚴重
(3)網路犯罪與跨國犯罪日益增加
(4)犯罪主體出現低齡化趨勢
(5)電腦涉黃案件增長快
計算機犯罪人的心理特徵
法律意識薄弱,缺乏道德感
·很多計算機犯罪人法律意識薄弱,缺乏道德感。有些計算機犯罪人雖然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受譴責的,但認為自己並沒有殺人、搶劫,只是運用自己的智力去掙錢,與其他合法的掙錢方式沒有什麼區別。
·也有些計算機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犯罪,但認為法律離自己很遙遠,只要自己犯罪技巧高明,就不會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這些犯罪人心理上幾乎都沒有罪惡感,網路世界是虛擬的空間,一切行為都是在極其隱蔽的個人小環境中進行,同時,許多網路缺乏安全防範措施,網路系統管理人員水平又不能及時提高,給計算機犯罪人造成可乘之機,他們只需一台計算機、一條電話線、一個調解器就可以遠距離作案,而且作案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現有的偵破手段也難以跟蹤,這些都使得行為人在犯罪時失去了罪惡感,促成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為的發生。
智力水平高
·目前,能夠熟練的駕馭計算機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智力水平都比較高。計算機犯罪特別是侵入信息資料庫的犯罪,網路知識、專業水準要求相當高,因為這些資料庫有嚴密的防範屏障,有很難破解的密碼,犯罪人如果不是作案水平高、才智過人,就無法侵入這些地方,只有具備網路知識、精通網路技術的人才能做到這一點。
·計算機犯罪人之所以能夠成功地、在較短時間內實施犯罪行為,與他們思維的敏捷、靈活、經常能夠創造性地解決問題有密切的關係。
犯罪動機
·計算機犯罪人的犯罪動機是複雜多樣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下列幾種:
·(1)物慾動機
·貪婪的、永不滿足的物慾是很多計算機犯罪人的犯罪動機。
·計算機犯罪風險性小而獲利大,其被發現的比率只有總數的1%一5%左右,並具有極強的隱蔽性。
計算機犯罪獲利很大。一起犯罪往往能獲幾萬、幾十甚至上千萬的錢財,比冒著生命危險實施搶劫的傳統犯罪要高出幾百倍的“回報”。20世紀80年代,美國公布的一份報告稱計算機犯罪數量每年增長35%,造成的損失估計為35億美元。
(2)報復動機
·圖謀報復、發泄私憤也是計算機犯罪人的犯罪動機之一,青少年犯罪人尤其如此。2002年7月23日、24日,某高校計算機大三學生彭某因其妹的高考分數只有317分,心理極不平衡,便於這兩天攻擊湖北省教育網站,使全省28萬考生無法及時查詢高考成績。與此類似被單位解職、因失戀、因利益競爭失敗而發生的計算機犯罪比比皆是。
(3)強烈的好奇心和顯示欲
·強烈的好奇心和表現欲也是計算機犯罪人的重要犯罪動機之一。
·好奇是人類的天性,尤其是對於求知慾十分強烈的青少年來說更是如此。
·而計算機及網路提供了一個滿足人們好奇心的理想空間,在強烈好奇心的驅動下,一些青少年為黑客。
·而有的犯罪人則是為了顯示自己計算機技術的高超,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力,或者為了挑戰自己、挑戰別人,過於強烈的表現欲望使他們逾越了法律的界限,表現出驚人的破壞性:
計算機犯罪人的人格特徵
·計算機犯罪人大多具有內向、孤僻的性格特徵。
·他們喜歡與機器打交道不喜歡與人打交道。
·能夠控制一台計算機,並同大幹世界裡另一個與自己興趣相同的人通訊,尤其吸引了許多天才的但不善社交的男性青年。
·但這些人在網路的虛擬世界裡,卻可以與大量的網友頻繁交流,且才思敏捷,大有“任我遨遊”的英雄氣概,表現出典型的雙重人格。
·此外他們冒險性強,僥倖心理嚴重,往往抱著賭博的心態去實施犯罪行為,這與他們的自負心理有關。不少計算機犯罪人有很強的激惹性,如果在網路上遇到敢於挑戰其技術的人,往往會激起他們一比高低的犯罪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