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兼顧了理論與實踐,設計與工程實現,硬體與軟體,系統與部件。獲獎者中既有從事計算機基礎理論研究並獲得重大突破的學者,如哈明碼和霍夫曼碼的發明人理察·哈明(Richard W.Hamming)和戴維·霍夫曼(DavidA.Huffman),公認為計算機科學大師的狄克斯特拉(Edsgar W.Dijkstra)和霍爾(C.A.R.Hoare),等等,也有在開發計算機過程中敢於創新的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如ENIAC的發明人莫奇利(John W.Mauchly)和埃克特(J.Presper Eckert),巨型機之父克雷(S.R.Cray),小型機之父貝爾(C.Gordon Bell),個人計算機的先行者克拉克(W.A.Clark),等等;既有在硬體上取得重大技術創新從而促進了計算機更新換代的科學家,如發明了半導體平面處理技術的霍厄尼(Jean A.Hoerni),發明積體電路的諾伊斯(R.N.Noyce)和基爾比(J.S.Kilby),等等,又有在軟體和程式設計語言開發上建功立業,使計算機愈來愈易用、愈“友好”,從而促使計算機走進千家萬戶的天才軟體好手,如C和UNIX的發明人里奇(D.M.Ritchie)和湯普森(K.L.Thompson),計算機圖形學之父薩瑟蘭(I. Sutherland),人機互動技術的功臣恩格爾巴特(D.C.Engelbart),等等;既有在計算機系統的設計與開發上有大手筆、大創意的科學巨人,如IBM/360之父布魯克斯(F.P.Brooks)和伊萬斯(B.O.Evans)等,也有主要在“外圍"35作,但在I/O設備上的業績同樣值得稱頌的人,如高速磁帶機的發明人威登海姆(J.A.Weidenhammer),磁碟存儲系統RAMAC的研製者詹森(R.B.Johnson),等等,因為他們的成果為計算機應對“信息爆炸”創造了前提……“計算機”,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實際上蘊含著一個學科,一個產業,一個系統,涉及著各個方面的問題與專業,彼此互相依存、依靠,相互促進。它的發展是諸多專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計算機先驅獎兼顧了上述各個方面,是客觀、公正、合理的。也正因為如此,這個獎項雖然沒有高額獎金,只向獲獎者授以銅質獎章和證書(必要時,IEEE—CS向獲獎者及其配偶提供參加頒獎儀式的往返旅費),卻成為計算機界最重要的獎項之一,受到普遍的重視和關注。
第二,計算機先驅獎打破了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限制,一批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計算機科學家獲得了表彰。由於歷史的原因,大多數國際學術組織被西方國家人士所操縱和控制,反映在評獎上,原所謂“東方集團”的科學家很難獲獎,造成事實上的不平衡。這一現象在計算機先驅獎早期也是存在的。但是IEEE—CS的決策者較早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並以極大的決心和魄力糾正這一偏向,在1995年啟動了一個對蘇聯和東歐地區的計算機發展歷史進行調查、研究的計畫,在此基礎上臨時修改了計算機先驅獎的評獎條例,在1996年一次評選出了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15名計算機先驅獎獲得者(評獎條例規定除首屆外每年最多有4名獲獎者,但這一規定以前也經常被違反)。2000年又有2名白俄羅斯科學家人圍。這樣,“科學無國界”這一原則在計算機先驅獎評獎中獲得了較好體現,進一步突顯了它的客觀性、公正性。當然,同其他評獎難免帶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樣,計算機先驅獎也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和缺憾,比如,中國的計算機科學家至今無人獲獎(只有一名美籍華裔學者傑弗里·朱於1981年獲此殊榮),包括許多傑出的海外華人計算機學者如王安、王浩、傅京蓀等也都榜上無名,這是不能不令人們感到遺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