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王是清朝宗室和蒙古外藩中內扎薩克蒙古爵位的第一等爵。宗室唯皇子、皇兄弟可以獲得此爵位。在外扎薩克蒙古中為第二等爵位,僅次於“汗”。
根據清乾隆《大清會典則例》卷五十一《戶部·俸餉》所示,親王歲銀一萬兩,歲米五千石。
世襲罔替的王爺有禮、睿、豫、肅、鄭、莊、怡、恭、醇、慶這十位親王和順承郡王、克勤郡王。親王和郡王世襲罔替本質上都是一樣的,級別是一樣,但是後代的襲爵待遇不一樣。
滿清皇室爵位是這樣的: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清初諸王都是因軍功受封,功勞大的被封為“世襲罔替”的鐵帽子王,後代襲爵沒有變化都是原始的王爵。沒有世襲罔替待遇的,就按照清朝的襲爵制度“遞降襲爵”,如果沒有特殊的功勞受到皇上的再次嘉獎,每傳一代爵位就下降一級,直到親王降到鎮國將軍、郡王降到輔國將軍為止不再下降。那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孫,稱為“恩封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