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1、先秦時可指 至親 ,如父母、妻、嫂及 叔伯兄弟 、子侄等。
《墨子·非命上》:“是以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孫詒讓間詁:“親戚好父母也。”
《左傳·昭公二十年》:“[伍尚]謂其弟員曰:‘......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
又《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戰國策·秦策一》:“[蘇秦]說幫王書十上而說不行......歸至家,妻不下絍,嫂不為炊,父母不與言......將說楚王,路過洛陽,父母聞之,清宮除道,張樂設飲,郊迎三十里。妻側目而視,傾耳而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蘇秦曰:‘嫂,何前倨而後卑也?’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予,富貴則親戚畏懼。’”
《大戴禮記·曾子疾病》:“親戚既沒,雖欲孝,誰孝?”
2、泛指內外親屬。
《孟子·公孫丑下》:“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
《禮記·曲禮上》:“兄弟親戚稱其慈也,僚友稱其弟也。”孔穎達疏:“親指族內,戚方族外。”
晉陶潛《歸去來辭》:“悅親戚之情話,樂琴書以消憂。”
《紅樓夢》第六回:“鳳姐笑道:‘親戚們不大走動,都疏遠了。’”
“親戚”的英語是relatives,名詞,音標是:'relətiv
親戚稱謂
直系血
親
•父系
高祖母父-----------曾祖父-----祖父-----父親
高外祖母父--------曾祖母-----祖父-----父親
曾外曾祖母父-----曾外祖父--祖母-----父親
曾外曾外祖母父--曾外祖母--祖母-----父親
•母系
外高祖母父-----------外曾祖父-----外祖父-----母親
外高外祖母父--------外曾祖母-----外祖父-----母親
外曾外曾祖母父-----外曾外祖父--外祖母-----母親
外曾外曾外祖母父--外曾外祖母--外祖母-----母親
•註:祖父一輩人的稱呼:
祖母/外祖母的姐姐/妹妹:姨祖母(姨婆/姨姥姥/姨奶奶)
祖父/外祖父的姐姐/妹妹:姑祖母(姑婆/姑姥姥/姑奶奶)
註:有時候母親的姨母,姑母會稱姨外祖母,姑外祖母。
祖母/外祖母的哥哥/弟弟:舅祖父(舅公/舅姥爺/舅奶爺)
祖父/外祖父的哥哥 :伯祖父(伯公/伯姥爺/伯奶爺)
祖父/外祖父的弟弟:叔祖父(叔公/叔姥爺/叔奶爺)
註:有時候母親的舅父,伯父,叔父會稱舅外祖父,伯外祖父,叔外祖父。
姨祖母的夫親:姨祖父(姨公/姨姥爺/姨奶爺/丈公)
姑祖母得夫親:姑祖父(姑公/姑姥爺/姑奶爺/丈公)
註:有時候母親的姨父,姑父會稱姨外祖父,姑外祖父。
舅祖父的妻親:舅祖母 (舅婆/舅姥姥/舅奶奶/妗婆)
伯祖父的妻親:伯祖母(伯婆/伯姥姥/伯奶奶/姆婆)
叔祖父的妻親:叔祖母(叔婆/叔姥姥/叔奶奶/嬸婆)
註:有時候母親的舅母,伯母,叔母會稱舅外祖母,伯外祖母,叔外祖母。
•子孫
女兒:夫妻間女性的第一子代。
男兒:夫妻間男性的第一子代。
孫:夫妻間的第二子代,依性別又分孫女、孫男。(有時候女兒的孩子叫外孫)
曾孫:夫妻間的第三子代。
玄孫:夫妻間的第四子代。
•甥侄輩
•姐姐妹妹的女兒叫甥女,甥兒。
•姐姐妹妹的男兒叫甥男,甥兒。
•哥哥弟弟的女兒叫侄女,侄兒。
•哥哥弟弟的男兒叫侄男,侄兒。
•甥女的兒子叫甥孫。(甥外孫)
•侄女的兒子叫侄孫。(侄外孫)
•甥男的兒子叫甥孫。
•侄男的兒子叫侄孫。
旁系血親
•母系
姨母:母親的姊妹,也稱姨媽、姨娘、姨姨、幾娘、姨大、姨伯。
•舅父:母親的兄弟,也稱舅爸、舅爹、舅舅、舅爺、姆姆、舅媽。
•父系
•姑母:父親的姊妹,也稱姑媽、杯奶、姑姑、恩娘、姑大、娘娘、姑爸。
•伯父:父親的兄長,也稱伯爸、叔爸、世爸、伯爹、叔爹、世爹、伯伯、大爸、大爹、大爺。
•叔父:父親的弟弟,也稱叔爸、叔爹、叔叔、幾爸、幾爹、叔爺。
•姊妹系
甥女:姊妹的女兒子,也稱甥兒、甥子、甥兒子、甥女兒。
甥男:姊妹的男兒子,也稱甥兒、甥子、甥兒子、甥男兒。
•兄弟系
侄女:兄弟的女兒子,也稱侄兒、侄子、侄兒子、侄女兒。
侄男:兄弟的男兒子,也稱侄兒、侄子、侄兒子、侄男兒。
旁系姻親
•父系
伯母:伯父的妻子,也稱伯媽、叔媽、世媽、伯娘、叔娘、世娘、伯姆、大媽、大娘、大大、嬸媽。
叔母:叔父的妻子,也稱叔媽、叔娘、叔姆、幾媽、幾娘、叔大、嬸媽、嬸娘、嬸嬸、嬸兒、嬸子、阿嬸。
姑父:姑母的丈夫,也稱姑爸、姑爹、姑夫、恩爹、姑爺、姑郎、姑丈。
•母系
舅母:舅父的妻子,也稱舅媽、舅娘、舅姆、舅大、妗媽、妗娘、妗妗、妗兒、妗子、阿妗。
姨父:姨母的丈夫,也稱姨爸、姨爹、姨夫、幾爹、姨爺、姨郎、姨丈。
•兄弟系
侄婦:侄男的妻子,也稱侄媳婦、侄兒媳婦。
侄婿:侄女的丈夫,也稱侄女婿、侄女女婿。
•姊妹系
甥婦:甥男的妻子,也稱甥媳婦、甥兒媳婦、外甥媳婦、外甥兒媳婦。
甥婿:甥女的丈夫,也稱甥女婿、甥女女婿、外甥女婿、外甥女女婿。
姻親
•夫親:或女婿,結婚的女人對自己伴侶的稱呼
•妻親:或媳婦,結婚的男人對自己伴侶的稱呼
•公公:公公爹,夫親的父親,也直稱爸爸
•婆婆:婆母娘,夫親的母親,也直稱媽媽
•岳父:丈人爹,妻親的父親,也直稱爸爸
•岳母:丈母娘,妻親的母親,也直稱媽媽
•兒婦/息婦:對男兒子的妻子的稱呼
•兒婿/息婿:對女兒子的丈夫的稱呼
•嫂子姐:對兄長妻子的稱呼
•弟妹、弟媳:對弟弟妻子的稱呼
•姐夫哥:對姐姐丈夫的稱呼
•妹弟、妹夫:對妹妹丈夫的稱呼
•妯娌/娣姒/叔伯姆:兄弟的妻子間互相間的稱呼或合稱
•連襟/婭/姨夫/喬:姐妹的丈夫間互相間的稱呼或合稱,也稱襟兄弟
•大姑子:對丈夫的姐姐的稱呼
•小姑子:對丈夫妹妹的稱呼
•大舅子:對妻子哥哥的稱呼
•小舅子:對妻子弟弟的稱呼
•大姨子:對妻子姐姐的稱呼
•小姨子:對妻子妹妹的稱呼
•小叔子:對丈夫弟弟的稱呼
•大伯子:對丈夫哥哥的稱呼
親戚與親屬
親戚一詞通常用於稱呼與自己家庭有婚姻關係的親屬。最初的親戚是指“內親外戚”,主要是對母親、妻子一方親屬的稱謂。親戚一詞泛指與自己的家庭關係比較疏遠的親屬。因其含義模糊而不被用作法律術語。
親屬的概念比家庭成員要廣得多,家庭成員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係的親屬。如妻夫、母父,女男、祖孫、姊妹兄弟等,我國法律規定他們相互間具有權利和義務.因此他們都是家庭成員。判斷是否家庭成員並不以共同生活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