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陳示
簡介陳示是指各種視覺信息通過一定的形式陳列顯示出來。陳示有多種多樣,視覺陳示顧名思義即是以視覺為感覺方式的形式來傳遞各種信息。視覺是人們與周圍環境接觸的主要方式,生活中大量的信息都通過眼睛傳遞給我們的大腦,然而這大量的信息並不是都對人有用,如何根據眼睛的特徵,使需要的信息更容易被視覺接收、接收的更準確,這就是視覺陳示研究的問題。如:交通標誌如何形式為好;那種光適合作夜間標誌;標誌的大小尺寸如何等。
原理良好的視覺陳示比只是可以看更需要選擇和設計,首先,良好的陳示要表現出易於使人了解和解釋的形式,良好的視覺陳示應注意以下幾個因素:
視距:
陳示的視距對細節的設計,位置及色彩和照明等的處理都非常重要,如一般的書和地圖都是設計成不超過16英寸的觀看距離,而有些陳示象控制台等通常為不超過手臂的長度(28英寸)。還有些標誌如路標則設計成很遠。
專家對觀察行為的研究表明,博物館成年觀眾的視區僅僅是他水平視線0.3~0.91米的範圍,平均視距為7.3~8.5米(據我在博物館中所做的現場觀察,觀眾的視距與陳列物品的尺寸有關,美術館觀眾的視距遠小於上述數字。當畫幅在0.6米X0.6米左右時,觀眾的平均視距為0.8~1.2米,當畫幅在1.2米X1.2米左右時,觀眾的平均視距則為2.5~3.0米)。 陳列室空間形狀和放置展品的位置都要考慮這個有效範圍,否則會造成眼睛的疲勞、甚至造成錯覺,減少可能加速眼睛疲勞的一個有放方法是改變放置展品的水平面、便眼睛在觀看時可以不斷調節焦距而不是固定在某一點上。有關觀察行為的另一些研究還表明,眼睛喜歡在視區內進行跳躍和靜止兩種形式的運動, 即"遊覽"和"凝硯"。大部分接受試驗的人首先凝視所看材料的上方某一點,然後移向視區中心的左邊,了解這一點對布罩展覽很重要。
視角:
一般來說,當視覺陳示在水平方向上最好看,但有時因條件的限制不行,此時應注意因視角造成的視差和曖昧不明。(電視等)
照明:
有些陳示本身是光亮的,有些則要靠其他光源的照明,有些要在較暗環境,有些則要求較佳的照明。有時需要強烈的色彩,有時則要接近自然光。
環境狀況:
視覺陳示總是在一定的周圍氣氛中,如坐在汽車或火車中。
良好的設計應避免不利的情況,使視覺陳示在其環境中設計適當。
整體效果:
有時視覺陳示不是孤立的,這時應能保證表現方式因內容而異,人們應能迅速的找到所需的陳示內容。
陳示的方式是否可理解、判斷的更快、更準確。
陳示在需要時是否能讀的正確。
有否曖昧不明易於出錯。
變化是否易於發現。
是否以最有意義的形式表現內容。
陳示與實際情況的對應關係。
陳示是否與其他陳示有分別。
照明是否滿足。
是否有視差及歪曲。
簡介
視覺陳示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光線、顯像管、儀表、圖形、印刷等。通常大致可分為兩種:動態和靜態。隨時間變化的為動態的;固定不變的為靜態的。動態的多數是儀表和顯像管等,靜態的大多數是各種標識,如標誌、圖片、圖形等。
視聽空間中的電視、幻燈陳示:
1.周圍照明:
周圍照明是指螢幕外的照明,長期以來人們總以為周圍的照度最好是黑暗的,其實並非如此。
實驗表明:螢幕黑暗部分的明度與周圍的明度相一致時觀察效果最優。過暗易造成視覺疲勞。
2.暗適應:
在顯示器前工作的場所應注意的問題是:一是人眼要適應顯示器的亮度:二是周圍環境不宜過暗以造成需要觀察周圍時的暗適應問題。
3.屏面的大小和位置:
因為人的視野是一定的,在較少移動目光的情況下,人觀察的範圍是一定大小的,它與螢幕的有一定的關係,過大則人只能觀察到中心的信息。而過小則會造成視覺疲勞且只注意邊緣的信息,因此螢幕的面積與視距是成一定比例的,成正比。螢幕的位置最好與人的視線垂直,視點在螢幕的中心。
光環境設計
簡介我們生活和工作中的大量活動,都需要良好的光線,而光線的來源有兩種,自然採光和人工照明。天然採光與人工照明不同,且主要是建築上的問題。照明設計的好壞對工作和生活的影響很大。因現代建築的內部空間越來越複雜,因此完全採用天然採光已不可能。因此光環境的設計的更顯重要。
照明設計的一般要求1.適當的亮度
2.工作位置的照明
3.工位與背景的亮度差
4.玄光和陰影的避免
5.暗適應問題
6.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