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正彥

覃正彥

覃正彥,1928年生,石門縣土家族人,中農出身,1949年11月參加工作,任過鄉長、石門縣公安局局長。從20世紀60年代初起任湖南石門縣委書記,原是分管農業的縣委書記,1965年任第一書記,參加過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1962年3月,他在全縣三級幹部(大隊支部書記、公社幹部、區幹部)大會上作報告,講到農業生產時,原原本本地講了包產到戶的十五大好處,但同時也講了包產到戶有七大壞處(主要是怕產生資本主義)。

詳細介紹

1967年10月,由軍代表支持的造反組織印發了覃正彥的“罪狀布告”,布告上“覃正彥”三個字還用紅筆打了“×”。布告上羅列的十大“罪狀”之一就是說他“全面復辟資本主義,大肆鼓吹包產到戶有十五大好處,致使全縣許多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和包產到組,嚴重破壞了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加上其他莫須有的罪名,他在“文革”中遭受了六七年的殘酷鬥爭和折磨。

恢復工作後的1973年1月,覃正彥被貶到國營西洞庭農場,任中共國營西洞庭農場黨委書記兼革委會主任、場長。他在西洞庭農場任職八年多,在國營農場普遍虧損的情況下,如前所說,西洞庭農場年年盈利,是湖南和全國的紅旗農場之一。

1980年12月,湖南常德地委通知覃正彥調桃源縣任縣委書記。1983年他升任常德地區紀委書記,1985年當選為湖南省紀委委員,1990年任常德市委特約顧問,1992年退休。

不論在哪裡任書記,他都堅持在農業戰線搞包產到戶和生產責任制,並都取得了成功,贏得了民眾擁護,也給國家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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