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二)制訂全區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區的律師、公證、法律顧問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全區人民調解、司法所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五)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六)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等物資裝備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九)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理論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司法所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十)承辦覃塘區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覃塘區司法局內設4個內設股室:(一)辦公室
研究提出司法行政工作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協調各股室及直屬單位的工作關係;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以及收集、分析、上報,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參與和指導司法行政的調查研究;負責外事接待;承擔局機關的文電審核和收發運轉等工作,指導司法行政信息通訊技術網路建設;制訂局機關的行政經費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業務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電腦、車輛等物資裝備;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法制宣傳股
制訂全區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層工作股
指導管理全區人民調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歸口管理;監督、指導律師、公證、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四)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股
管理指導全區依法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刑滿釋放後繼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指導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