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要莊遺址位於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要莊鄉要莊村。1977年6月,省文物工作隊曾赴此處進行考察和發掘,發現了該遺址,斷崖處發現灰坑、灶等遺蹟,出土了陶器、石器、銅器、骨角料、蚌殼、獸骨等。遺址文化層較厚,1982年和1983年再次進行發掘。
1982年1月至1983年12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聯合保定地區文物管理所、滿城縣文化館,對這一帶進行了考古勘查和初次發掘, 在此期間,1982年,要莊遺址列為河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0年10月至12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處、滿城縣文物保管所聯合在要莊遺址台地外圍鑽探。總計鑽探面積約10000平方米。
2013年5月,要莊遺址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經中國國家文物局批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與保定市文物管理所、滿城區文物管理所、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河北大學歷史學院等單位聯合組隊,對要莊遺址進行了考古勘探和發掘。
經過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近三年的考古工作,勘探面積達150餘萬平方米,發掘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取得了重要收穫。
要莊遺址西北區域是一處西周時期城址。該區域位於要莊村西北,現為一處破壞較為嚴重的高台地,地表散見較多繩紋陶片等。
2014年,圍繞該區域進行了全面鑽探,在大致東西長450米、南北寬420米的範圍內發現有疑似城垣、城壕、排水溝、夯土等遺蹟現象。勘探確定城址的東西長約360米,南北寬約330米,護城壕寬約9—30米,深約4米。在此基礎上,選擇兩個區域進行針對性發掘。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選擇“城址”西北角的第一地點進行發掘,發掘面積450平方米。2016年6月—10月,選擇“北城牆”中部的第二地點進行發掘,發掘面積約152平方米。
2017年要莊遺址繼續進行田野考古鑽探與發掘。鑽探範圍70萬平方米,新探出遺蹟點70餘處。
遺址特點
要莊遺址大致可分為三大區域,即西北區、西南區和東南區。區域劃分基本以現要莊村民居住區為參照標準。西北區為城址區。經鑽探,城址內有夯土遺蹟現象6處、道路1條、淤積溝1條、窯址跡象2處、灶遺蹟9處以及大量灰坑跡象等。北城垣和西城垣底部保存相對較好,其中北垣殘長約350米、西垣殘長約327米;南城垣底部現僅餘西段,殘長約111米,中段、東段被現民房及水泥路占壓、破壞;東城垣全段被現民房占壓、破壞殆盡。城垣周圍環繞護城壕,其中北城壕殘長約443米、南城壕殘長約283米、西城壕殘長約416米、東城壕全被破壞。部分城垣和城壕跡象已被考古發掘所證實。
遺址文化層可分六層,其中第六層為西周早期,出土陶鬲、罐及骨、蚌器等;第四、五層為西周中期,發現有房址、灰坑等遺蹟,遺物有陶鬲、罐、盆、骨錐及石器;第一、二、三層為西周晚期,出土遺物有陶鬲、豆及骨、蚌器。 西周時期遺蹟有灰坑(窖穴)、灰溝、水井、墓葬等。已發掘灰坑57座、灰溝2條、水井2眼、墓葬18座。灰坑坑口形態有圓形、橢圓形、方形、長方形和不規則形,坑體結構有直壁筒形、斜壁袋形、鍋底形等。不少坑壁留有人工修整痕跡,坑底多堅硬平坦。坑內填土多為灰黑色土並摻雜燒土塊、草木灰等,出土物多為殘陶片。水井由外壙、井筒和木井盤組成。墓葬以南北向為大宗,極個別為東西向。所有墓葬均為土坑豎穴形制,不少墓葬設有腰坑,個別有二層台。由殘存的板灰情況推測,一棺一槨者極少,個別有棺無槨,多數僅一淺坑。皆為單人葬,葬式有仰身直肢、側身屈肢、仰身疊肢等,有非正常死亡現象。隨葬品主要是陶器,極個別有銅器,一般放置在墓穴北側或二層台上。
文物遺存
遺存以西周、東周和漢三大時期的文化內容最為重要。
西周時期
西周時期遺物可分為陶器、石器、骨器和銅器等。大量的陶器遺存,主要有夾砂灰陶和夾砂紅褐陶,泥質灰陶亦較多。紋飾主要是中、粗繩紋,拍印比較清晰,紋理一般較深。器形有鬲、罐、盆、豆、簋、缽等,其中以寬折沿低矮襠乳狀足鬲、寬折沿近平襠柱狀足鬲、帶扉棱的寬折沿微弧襠矮足鬲、矮領折肩鼓腹罐、敞口弧腹盆、敞口深腹圈足簋、粗柄豆等最為典型。此外,陶圓餅、陶紡輪有一定數量。石器有斧、錘等。骨器有錐、笄等。銅器有刀、鏃、斤等,其中一墓出土銅爵、銅觶各1件。銅爵鋬下有銘文二,其中一字應為“啟”字。
東周時期
東周時期遺存主要類別有灰坑(窖穴)、灰溝、灶址、房址和墓葬等。發掘出灰坑126座、灰溝4條、灶址2座、房址4座、墓葬7座。灰坑形制以圓形或橢圓形直壁平底為主,另有圓形鍋底狀、圓形袋狀、近長方形筒狀以及不規則形等,個別灰坑有人工整修痕跡。填土多為雜灰色土,普遍包含物不多,主要是殘碎陶片。灶址基本為橫穴式,多殘缺。墓葬有瓮棺葬。此期陶器群以泥質灰陶細柄豆、矮領折肩罐、折沿近平襠袋足鬲等較為典型。此外,陶拍有一定數量。銅器有刀、鏃等。骨器有錐、笄、穿孔乳釘紋器等。石器有刀、斧等。
兩漢時期
兩漢時期遺存主要有建築台基1座和凸字形帶炕半地穴式房址1座,另有灰坑40餘座、殘路基數條等。較完整器物有泥質小口罐、鐵風鐸、鐵鏟、鐵钁、鐵刀、銅錢、石杵、骨鏃、骨錐、蚌鋸等。
研究價值
要莊遺址的確認,是中國商周考古的一項重要發現,將正式發掘的河北地區城址的歷史至少提早到西周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河北缺乏早期城址資料的空白。從歷史背景來看,該城址很可能與西周封國甚至燕國分封等密切相關,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鑽探與發掘獲得的詳實資料及其可建構的文化序列對於深入認識燕文化及兩周文化、漢文化以及區域歷史發展等提供了重要實物資料和參考。 從出土遺存來看,要莊遺址主要沿用於西周至東漢時期,其中尤以兩周時期最為重要,當屬兩周文化重要區域中心性聚落,所可建構的文化脈絡有助於釐清冀中地區周代文化編年體系和演進特點。
旅遊信息
要莊遺址位於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要莊鄉要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