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塘區環境保護局

6、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監理工作,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徵收並管理許可權內的排污費。 7、調查處理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及破壞生態事件;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轄區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9、負責城區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城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及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主要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制定頒布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劃和標準;編制城區環境保護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2、參與制訂城區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在轄區內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3、指導轄區環境綜合整治及生態環境建設工作,創建及管理轄區“噪聲達標區”、“煙塵控制區”,監督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4、審批投資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建設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報告表及報告書。5、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審批管理權限內污染排放許可及建設項目污染治理設施拆除或閒置;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等工作。6、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監理工作,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徵收並管理許可權內的排污費。7、調查處理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及破壞生態事件;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轄區環境保護執法工作。8、參與全市自然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城區及農村生態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9、負責城區管理許可權內的環境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城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及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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