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新組建的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整合了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自治區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自治區民政廳的救災職責,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自治區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和防汛搶險救援、自治區農牧廳的草原防火、自治區林業廳的森林防火等相關職責,自治區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抗災、森林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
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的成立,標誌著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跨越式躍升,全區應急管理工作將進入以“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新時代。該廳幹部職工紛紛表示,一定要以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的“四句話方針”為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使命擔當,迎難而上、奮發有為,堅決維護好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在新的歷史起點,努力開創應急管理事業新局面。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草案,擬定全區安全生產政策和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調、指導職權,協調解決全區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監督考核並通報全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屬地、分級原則,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區直(中直)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礦山企業(含煤礦、尾礦庫)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自治區人民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上網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廳長:達木拉